常看有些人在炮轟高速公路「佔用內車道」,炮轟的點都是說對方的錶速不準,你以為你的錶顯示120但別人的錶不到100
那如果大家都來反省自己就好,自己看著「自己」的錶,當自己開120追不上前車,只能跟前車保持固定距離,必須自己開到「超速」才能追上前車覺得前車「佔用內車道」
那這樣難道不該捫心自問檢討自己「超速」嗎?怎麼只一味的炮轟佔用內車道
這個討論的意義是把焦點回歸到後車「自己」本身,當後車自己開120結果追不上前車,必須「自己超速」才覺得前車「佔用內車道」,這時難道不該摸著良心自我檢討嗎?
當然如果你開120就能追上前車了,那你要炮轟對方佔用內車道就隨便你
也一定會有人反駁說不管開多少,只要後車追上就該讓,這是外國無限速高速公路的開法,但台灣有限速,超速是非法的,違法的事情大家嫉惡如仇,天下共擊之,如果超速自撞死的,大家一定都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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