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有新聞報導"左轉專用道在距離路口前會以20公尺長的雙白線區隔出",有人知道法規出處嗎?
因為我發現有跟機車停等區一樣長又劃在旁邊的雙白線,若不想違規等到發現時打方向燈跟著轉反而更危險
https://speed.ettoday.net/news/2007602
socomplicated wrote:
如題,有新聞報導"左轉專用道在距離路口前會以20公尺長的雙白線區隔出",有人知道法規出處嗎?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本標線之式樣,依其目的規定如下:
一、指示直行:直線箭頭。
二、指示轉彎:弧形箭頭。
三、指示直行與轉彎:直線與弧形合併之分岔箭頭。
四、指示轉出車道:弧形虛線箭頭。
前項第三款指示直行與轉彎,轉向與直行共用車道寬度為三點五公尺以上時,得於鄰近路口處設置直線與弧形箭頭分離且並列之分流式指向線,兩箭頭間距為零點五公尺至一點五公尺,並得視車道寬度調整。
socomplicated wrote:
因為我發現有跟機車停等區一樣長又劃在旁邊的雙白線,若不想違規等到發現時打方向燈跟著轉反而更危險
車道起始位置或路段中都沒有指向線提醒嗎?還是一開始劃直行,後來直接變成左轉?
不過不管是哪一種,請向當地交通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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