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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06/19
直接說答案
滿6分鐘 或 滿1路口以上 就能連續檢舉
現有道交法條裡面
從警察、民眾,兩著角度都有提到
【六分鐘】【一路口】【舉發】
警察:不同的是警察用得連續舉發

民眾:民眾則是用以舉發一次為限

(檢舉 或 舉發)
或 及 不一樣
兩者的【連續】差異在哪? 沒差異
請仔細看整段話
民眾:用只能檢舉一次的角度去講述
而警察:用正常怎樣情況可連續舉發的角度
正常來說,要讓站在使用者角度去闡述一件事情
而檢舉是民眾去使用行使這權力
而警察是依法舉發這個行為
而不是反向再反向來表達
故意用文謅謅的字眼
讓你錯亂、讓你無法連續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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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檢舉‼️2023.12.28
✅連續檢舉定義:3個字【送同條】
✅連續檢舉案例:轉彎、變換車道,沒方向燈
✅不同條之間,沒有連續檢舉問題
▲滿6分鐘 或 滿1路口以上
▲違規達人,違反同一條違規
▲就能連續檢舉
⚠️常見連續檢舉狀態有
雙黃線:第48條 不依標線
雙白線:第48條 (可能與前述,會被算連續)
方向燈:第42條 未規定方向燈(轉彎 變換車道)
逆向駛入來車:第45條 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違規超車:第47條 違規超車
至於達到怎樣程度的
才符合上述各項違規
要看個案影片才知道
▲民眾可檢舉項目https://pse.is/5glkwx
▲連續檢舉差異https://pse.is/5gjtn6
到底要怎連續檢舉? 規範是如何?
可直達21樓,第二點,白話文版本的公文註解清楚載明
或
24 樓有實際案例
中山區、瑞芳區的網友,可以比對實際路口圖片就知道了。
下列真直表,請注意紅框框的中文解說的四種情況


紅框框是說
沒滿6分鐘、沒滿1路口
時間不夠長 也 距離不夠遠 所以只能檢舉1次
注意喔 是兩個條件同時達成
才只能檢舉一次
換句話
你只要滿1路口了 或是 滿6分鐘了(時間也夠長)
違規駕駛還是又犯同一個違規
比如變換車道方向燈(這點在應用上比較常會遇到)
此時滿6分鐘 或 滿1路口
就能連續檢舉了
****及****是說未滿足條件
2個都沒滿足條件
當然就是能檢舉一次而已囉
講白話
滿6分鐘 或 滿1路口以上 就能連續檢舉
不要再被承辦人騙了!
有些警察法律知識比你還不足
我真的沒在仇警
感謝第15樓支援真實案例

21樓,第二點,白話文版本的公文,清楚載明 或 這個條件就能連續檢舉
滿6分鐘 或 滿1路口以上 就能連續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