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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車禍要求警方受理卻不願提供證件,被開單後怒控警方壓榨公民

https://www.bc3ts.com/post/46094

『新莊頭前派出所惡劣員警,去報車禍對方肇事逃逸,竟被員警威脅不給開單不受理 ,比黑社會還黑,連同整所同事及巡佐壓榨公民!』網友Fu Reg在爆料公社發文,指控警方部受理車禍事件,還說要先開自己單才願意受哩,讓他不滿的表示警方壓榨公民。

重機車禍要求警方受理卻不願提供證件,被開單後怒控警方壓榨公民


只不過他貼的照片打了他自己一臉「你這個就是紀錄了啊!車禍是交通隊的事!」「我猜一下,警察要受理的時候,要求你出示證件、身份證之類的,但你不想提供,因為你無照!!但不提供就沒辦法受理啊,就你萬般不願意的情況下提供,結果你無照就被發現,然後就被開單..............開完單之後在開單受理,故事不知道是不是這樣的呢?!」網友們毫不留情的戳破原po的先說先贏。「你先無照上路才車禍,當然先開你你無照才受理啊,你否認無照上路不給開單,你讓警察怎寫筆錄,你這不是為難人嗎?小朋友你醒醒好嗎?」


重機車禍要求警方受理卻不願提供證件,被開單後怒控警方壓榨公民


「等等他媽媽會不會帶他出來道歉啊!?」「無照記得去繳,然後記住這篇不要刪除,讓當天幫你處理的警察看一下,你的行為有沒有在網路上侮辱公署!」「全都按照規則流程來,沒毛病啊!所以爆料的點在哪?」「當然要開單呀!這是流程,筆錄寫無照駕駛卻沒開單紀錄,你是要警察吞瀆職還是包庇?孩子回去再讀點書。」「猴子終究是猴子,無照騎三小大重機啦,連車禍登記聯單都不知道。有沒有讀書阿?」「多讀幾年書吧,肇事逃逸是刑法,雙方無人受傷只有財損,是無法提告肇事逃逸的,你只能用民事,就算警察開了報案三聯單,你也告不了對方,頂多用民事訴求對方賠償。」「馬的,下次先學會拍照對焦再來抱怨好嗎?不受理報案?那第一張那個什麼…?那個不就都已經做好記錄了!」
   
而警方也在底下留言回應。
新莊分局頭前所報告,親愛的網友大家好,謝謝大家的關心,針對本案上開指控,本分局特說明如下:
一、民眾至本所報案A3(無人受傷僅有財損)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事後報案);經查該民眾本身未持有駕照,警方均依規定受理本案;另針對該民眾無照駕駛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1條舉發。
     
二、該民眾知悉將被開立無照駕駛罰單後,現場表達不滿,並質疑同仁施壓,警方本於同理心耐心向渠解釋相關流程,惟仍不願接受,進而上網Po出本文。
      
三、針對上開不實指控(不給開單不受理;比黑社會還黑;壓榨公民…等言論),已確實妨礙警譽並侮辱公署,警方業已蒐集相關資訊,依相關法令究辦,以正視聽。


重機車禍要求警方受理卻不願提供證件,被開單後怒控警方壓榨公民
2022-07-29 11:29 發佈
jxv wrote:
https://www(恕刪)


現在證件不是形同虛設嗎⋯⋯
電腦按一按就有了
其實也沒啥必要提供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White bear

至少也要報身分證字號或有其他依據吧? 台灣警方可沒人臉辨識系統啊。

2022-07-29 11:48
David-Kuo

身份證件很多都是十年以上老照片,與本人87%不像很常見,所以很多人都不愛給別人看證件照的矬樣....

2022-07-29 16:05
唉呀,要踢爆也要有所本,另外要注意自己站得穩不穩;【無照】?那被舉發就別在那邊叫,還說員警威脅。
本案只能說,當事人還太嫩,請各位學長再多加指導
jxv wrote:
https://ww...(恕刪)

看到重機猴GG了,就是讓人神清氣爽!
White bear wrote:
台灣警方可沒人臉辨識系統啊

警察盤查民眾時,
對於未攜帶證件民眾,
通常會要求報身分證號碼,
以便查證人員真實身分,
很多通緝犯知道這點,
怕被發現真實身分,
死都不願意報,
或是報別人的身分資料混充,
但是警察不是吃素的,
對於不肯報身分個資的民眾,
警方還是有方法可以處理。
[影]我叫哈庫克
大型重機刁民不意外
跟違規魔人一樣都不會檢討自己
出事只會靠夭
冰山一角
無照騎大重機的黑數不知道還有多少
六千還一萬二?
車牌號PR-29, 看來是紅牌
KAWASAKI 649cc
不意外應該是顆大號的仿賽飆車重機屎
路人39 wrote:
冰山一角無照騎大重機(恕刪)


沒大重駕照應該都有一般駕照才對
頂多算越級駕駛3600的樣子
jxv wrote:
新莊頭前派出所惡劣員警,去報車禍對方肇事逃逸,竟被員警威脅不給開單不受理 ,比黑社會還黑,連同整所同事及巡佐壓榨公民


真的是 8+9 沒讀書

警察都給你檯階下,你偏要往上走

被開無照駕駛又搞不清楚狀況

肇事逃逸 大概也不了了之(沒證據)

有沒有比黑社會還黑,看前看來沒有。(還蠻有良心的,不想開你無照駕駛)
jxv wrote:
三、針對上開不實指控(不給開單不受理;比黑社會還黑;壓榨公民…等言論),已確實妨礙警譽並侮辱公署,警方業已蒐集相關資訊,依相關法令究辦,以正視聽。


派出所積極維護警譽是不錯,但...
留言的所長,侮辱公署罪已經廢除了,要跟上法律演進呀...


PS.剛剛回去看原文,派出所留言已經改正了,改成侮辱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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