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有車讓我道
2,如果有車同時切出,看到我在後方停止切出讓我先切
3,如果有塞車讓我插入變換車道
4,如果有任何禮貌禮讓行為
上述遇到我都會打兩下雙黃燈感謝一下
一樣,塞車的時候有車輛要進入我車道
我會確認後方無疾駛而來車輛後,打雙黃燈嚷他切入
少點彼此仇視,多些禮貌,從自己做起。
高速公路、快速道路,撇除順暢以及塞車等的狀況,
99.999%遇到都是佔據內側超車道,會讓道的幾乎沒有。
開車這麼多年來,印象中遇到不超過二十台。
如果前方讓道,即便是超速,我也一定會加速前進,
不然我開在超車道就沒意義了,反而我還成為行動路霸。
同時切出。
只要不是插隊,理論上是後車讓前車。
我是覺得要看打方向燈的先後次序,誰先打,誰就有優先權。
不過這在台灣不適用。高速公路下匝道都可以從內側橫切出去了。
塞車變換車道。
你只要先打方向燈,然後停下來,一定有車會讓。
但是我很少看到有人願意停下來,而是一直跟著車流走。
這樣旁邊怎麼可能會有空檔?停下來等旁邊的車開走不就好了。
禮貌行為。
常常遇到只能一台車通行的窄路,
我讓對方先過,他經過我旁邊還按一聲喇叭,
我常常被嚇到。
閃雙簧燈我可以接受。但按喇叭我就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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