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之前因為一些原因被記無照(機車
當時是第一次被罰,不太清楚後續流程,
當下警察讓我通知完父母後就離開了,
那時還是學生,無法一次付清罰款,
爸爸告訴我他要去辦分期,我答應也承諾我自己付清,
當時學校有蠻多事要忙的,
所以請爸爸先幫我處理後就在等爸爸那邊的通知了。
那之後我每個月都上繳至少1000,
不知道爸爸分幾期,但我每次給多少金額他就收多少,
久了我也就不在意,直到現在,
因為是一年多快兩年前的事,所以我覺得應該還清了,畢竟也沒有說好幾萬。
但前幾天跟朋友談到這件事,
他聽到我從來沒去監理所後就覺得很奇怪,
我們就一起查,發現還是有一筆紀錄在那邊
而且旁邊寫應到案日期X/XX號,
日期一對發現已經超過快兩年了,
問父母才得知因為當時罰款單應該是寄到老家or沒收到(我們這兩年搬兩次家
他們說他們那時太忙了沒有注意,不僅沒繳也沒辦理分期,
所以擱置到了現在,這期間我一直以為處理完畢了,
但現在才發現預期很久很久了...
網路上都是逾期幾個月,但我已經一年快兩年了,
這樣去繳會有什麼處罰嗎?
我不太確定是因為我們搬家的緣故才沒有收到罰單,
還是是因為寄到老家那裡,被住在那邊的家人丟掉。
逾期這麼久還處罰會多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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