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這種法官多一點] 法院不甩2份車禍鑑定報告!男撞死鬼切老翁「零肇責」獲無罪

希望這種法官能成為主流

讓騎士知道自己有可能撈不到好處 反而會降低事故


法院不甩2份車禍鑑定報告!男撞死鬼切老翁「零肇責」獲無罪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622001676-260402

罕見!屏東縣鹽埔鄉前年發生一起死亡車禍,林姓老翁騎機車違規左轉,橫越對向車道,遭到直行的丁姓男汽車駕駛撞上身亡,丁男事後遭到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屏東地院審理時,2份車禍事故檢定報告均指出駕駛應負起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責任,但法官認定駕駛反應時間不到2秒,判無罪。可上訴。
2022-06-24 12:11 發佈
我到覺得台灣道路安全真正的恐龍是做那些【車禍事故檢定報告】的機關單位,那些恐龍官員不快退休換一批新人進來,台灣道路永遠有一堆牛鬼蛇神。
看到「可上訴」三個字,心就涼了。
後面很難說啊~~~~
違規左轉 雙黃線逆向 這些違規都有罰則
應注意未注意 說實在不是違規 也沒有罰則
應注意未注意的自由心證 帝王條款 純粹看法官要不要採用
法官自己本身的駕駛經驗 性別 年齡 等等 也是很重要關鍵
看你運氣是遇到怎樣的法官
ryan00014875

國民法官的加入不知會不會比較好?

2022-06-24 17:24
grandaurore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關鍵在不及兩秒屬不能注意的極短反應及剎車時間。

2022-06-25 11:46
一個人沒犯罪一生的前途就掌握在法官身上

法官好大的官威阿!

就算只罰100萬
對年輕人來說可能要存10年
台灣文字獄,應注意而未注意~~
grandaurore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關鍵在兩秒屬不能注意及反應的極短時間

2022-06-25 11:47
這是一個以人為本的世界,只要關於人命,有人受傷,事故者都不好過!
pcian wrote:
罕見!屏東縣鹽埔鄉前年發生一起死亡車禍,林姓老翁騎機車違規左轉,橫越對向車道,遭到直行的丁姓男汽車駕駛撞上身亡,丁男事後遭到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屏東地院審理時,2份車禍事故檢定報告均指出駕駛應負起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責任,但法官認定駕駛反應時間不到2秒,判無罪。可上訴。

官方的車鑑會你如果交手過

就會明白某些法官不削參考的原因

新北車鑑會委員我交手經驗

一整排委員,睡的睡,聊天的聊天,刷手機的刷手機

進去就讓你意思意思提一下,除了一兩個中間位置的,不耐煩的反應一下

你想要提供資料就說不必了,電腦不能給你插隨身碟

然後要你回去等結果

車禍現場不用看,資料也是警察給的鑑定表格看看

結果有多專業,自己親身走一回便知道
pcian
pcian 樓主

那也要法官知道車鑑會爛呀 搞不好有些法官自己也是車禍現場不用看 資料也是警察給的鑑定表格看看

2022-06-24 19:11
A辣愛怕跑

多謝大大寶貴的經驗.....一句話.鬼島不是叫假的

2022-06-25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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