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騎時速40,但是因為車上有東西掉落,所以我當下有煞車減速(沒有煞到底),對方煞不急撞到,他的車頭有損壞,這樣肇責怎麼算?
我覺得我當下想煞車導致後方撞到可能有一點責任,但我覺得主因是他車速跟車距的問題,我在想應該我頂多3成吧?或者更低?
每天12點前睡覺 wrote:
我騎時速40,但是因為車上有東西掉落,所以我當下有煞車減速(沒有煞到底),對方煞不急撞到,他的車頭有損壞,這樣肇責怎麼算?
如果是在車道上,會被開一張罰單。若有顯示方向燈靠右或駛離車道,可能無責任。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如果貨物有掉落到車外,還會再被開一張罰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0 條
汽車裝載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二、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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