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說了以臺灣現行法規在臺灣吊銷駕照是沒嚇阻效用的,無照駕駛罰這麼輕當然是繼續無照駕駛上路呀!還有酒駕可以易科罰金也是令人傻眼,不然這個肇事者107元月酒駕同年11月為什麼還可以酒駕?如果無照駕駛被抓到就要刑法罰被關的話,這個人敢無照駕駛嗎?所以現在那些因為酒駕而死的人真的死得很冤枉,從以前到現在的立委跟本都是間接兇手,對酒駕者仁慈,就是對被害者殘忍,殘忍到死亡!甚至死無全屍,死狀極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