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撞到不代表沒機會撞到,可是只要撞到一次損失慘重。沒有預防觀念,只有事後彌補想法,那麼何必要法律保護呢?大家開車就看誰兇誰快鬥狠,反正撞到再來喬。媒體也沒去證實是不是所有當地人都反對,只讓少數人去發言當成多數來報導。這種報導就是帶風向炒作,毫無公正客觀性,單純要點閱率收視率而已。
狼0223 wrote:其實速限60還好吧 北宜運菜的貨車應該很羨慕。北宜我開過一次,沿路沒車,很守規矩的時速低於40公里,真的開得很累。因為車速一不小心就超過,得隨時注意,幸好有抬頭顯示,但還是很累。
苗栗有幾個道路都因為石虎設區間測速.....像造橋那段路,本來是好好的森林,石虎在森林裡也活的舒適,原本的路也算車少好走,結果硬是從石虎的家開了一條大馬路,搞了很多年才把路搞好,然後通車沒多久,又說要保護石虎,所以設兩個區間測速。XXX,這麼大的工程持續多年,石虎早就被嚇走或被搞死,新路完工結果隔壁平行的老路就荒廢掉沒啥人走,真的是既浪費錢又破壞原本的自然生態,更諷刺的是居然又以保護石虎之崇高名義,來設區間測速開罰單,我是很懷疑到底有沒有做這裡的生態調查,石虎還在這嗎?這真的讓我想起......著名的苗栗石虎公園的故事,如果這些官真的愛石虎就根本不應該興建這條新路或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