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檢舉新制4月30日上路,正面表列2大類、46項民眾可檢舉項目,其中最常檢舉的紅黃線違停,若沒嚴重影響交通安全,不再開放民眾檢舉,不過若是影響交通,民眾可撥打110舉報,但也引發基層員警擔憂檢舉電話爆量,民眾則質疑光靠檢舉電話,「緩不濟急」,員警「做白工」的情況恐大增。
交通部今在立院針對全國道路標線設計及號誌做專案報告時,紅黃線檢舉也成為多名立委關注焦點之一。立委王婉諭質疑,交通部修法後,現在只有46項檢舉,其中紅黃線違停,民眾仍可透過電話、簡訊的方式通知警方處理,此舉難道不會讓警方勤務增加嗎?
王婉諭說,由於警方接獲通報後,趕去現場也需要時間,屆時搞不好違規情形已不存在,也就是違停車輛已移走,是否又會造成警方無效疲於奔命。要求交通部三個月內提出檢討措施。
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過去沒有民眾檢舉制度時,也都是警察在處理交通違規,後來開放民眾檢舉,確實發揮一定效果,但一年也增加了4百多萬件檢舉案,甚至還多是重複開單,造成基層警力負擔,所以才和警政署討論,以正向表列的方式,列出46項可檢舉項目,這些也是違規情節以較重大的項目,另民眾也可以撥打110通報警方處理。
立委林俊憲則提到,為了改善交通,交通部有開放地方主管機關可以因地制宜,試辦標線標誌,但近五年來,地方政府試辦了11件之多,覺得成效不錯後,送到交通部因為可以正式辦理,但交通部一件都沒有採納,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林俊憲舉例,最近南投集集在路口試辦禊型標線,以視覺設計的方式讓用路人覺得車道變窄了,下意識就會減速,南投政府覺得成效不錯;過去高雄市政府2012年、台北市政府2020年都有類似試辦計畫,送進交通部,同樣還是不準,交通部到底標準何在?
王國材則說,2012年時自己在高雄市政府擔任交通局長,應該是自己送上來的案子,地方試辦也應該都是覺得不錯才送進交通部,會再了解一下,為什麼這麼多案都沒有採用。
蘇院長,你怎麼看
tonylch wrote:
現在警察勤務已經夠重,目前取消部分檢舉,達人們忽然覺得無事可幹,狂打110,更增加員警負擔,當然會爆氣,如果你不是達人只能算你運氣不好。
連我們管現場,這個叫、那個也叫,煩死了,脾氣也是忍住,事情一件一件來都無所謂,所有事積在一起,一件事還沒處理完又來一件,還是芝麻蒜皮的事,氣一上來爆發出來當然就罵,自己能處理的、不影響品質進度的,順手能做的不會自己做嗎?
我該怎麼跟你講?
對了,當天這台改裝噪音車用噪音把我引出家門,同夥來我家前對我暴力傷害犯罪!我不敢在這裡的派出所和地檢署提告,我知道都是他們的人,去外地的地檢署提告,傷害罪才被起訴!



哀莫大於心死。我這區就是這樣,只能去外地檢察署伸冤。此案發回本地檢察署時,我以為沒希望了,一定又是不起訴。沒想到案件經由高檢署轉發後,本地檢察署肯起訴暴力犯罪。雖然案件還在拖,已將超過合理處理時間很久了,但我想案件送到刑事法院,應該不致於又發生吃案的事了吧。頂多案件拖時間而已。
絕不挺他們 侯友宜 立委候選人張智倫 議員陳錦錠 里長黃湘雲 里長許泰銘 黃復興殖民黨 商會望族惡霸
檢舉魔人愛找碴 wrote:
很多人說警局電話會被(恕刪)
之前我就遇過一台車直接停在車道上 (單線雙向那種)
直接大喇喇停在車道上也不靠邊那種...然後去隔壁店家不知道幹嘛!
我則是在前面路邊買東西 我買完10分鐘了那台車還在原位! 我就打當地的派出所!
等了20分鐘居然還沒來! 我又再打第二通過了5分鐘才來! 然後警察到了那台車也沒移開!
不知道跟警察在說什麼! 後續到底怎樣發展我也不肯定! 因為我也是在地人臭俗辣 不敢直接上前對質
不過經過這事情之後~ 後來我學乖了! 直接打110才是正解! 勤務中心會直接指派任務跟追蹤的樣子!
效率超好!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 類似事情不同時間我直接打110 不到5分鐘馬上抵達!
不過違規仔也是遠遠看到警察就趕快開走! 警察也拿他沒轍! 這就是盲點!
有時候真巴不得去騎一台爛機車從後面給他桶下去! 來個兩敗俱傷

做什麼都好,但要懂得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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