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中租汽車
然後在路上被擦撞
報警後有拿到初判表
對方七成我三成
營損+自負(中租說修車的)約10000元而已
然後中租要我自己跟保險(富邦)聯絡
聯絡下來
對方的保險(國泰)
只願意賠營業損失七成的部分給我
自負額不賠
富邦也說 國泰不可能賠付兩次
國泰會被富邦求償車損這一部分這我是知道的
請問各位前輩
我的問題是
國泰只願意賠營業損失給我 不賠自負額
那我給中租的自負額怎麼辦
因為有個中租簽合約 所以中租不退這我能接受
但是 既然是七成三成 對方應該也要賠償我七成損失吧
是不是要跟對方走調解委員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