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國道「17分鐘收12張罰單」 法官撤銷8張原因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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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危險駕駛早就不應該上路,應該永久吊銷駕照。
這種蓄意多次連續違規,根本不會是不小心的。
如果6分鐘與6公里一開始有違規(開罰),在規定範圍內又再次不守規矩(不罰),造成與它車出車禍,那不就很好笑!
foster_yen wrote:
這種危險駕駛早就不應該上路,應該永久吊銷駕照。
這種蓄意多次連續違規,根本不會是不小心的。
如果6分鐘與6公里一開始有違規(開罰),在規定範圍內又再次不守規矩(不罰),造成與它車出車禍,那不就很好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