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一下法規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9條第一項第三、四款
第 109 條
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
一、夜間應開亮頭燈。
二、行經隧道、調撥車道應開亮頭燈。
三、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
四、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
五、行經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公告之山區或特殊路線之路段,涵洞或車行地下道,應依標誌指示使用燈光。
六、夜間會車時,或同向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除第一百零一條第三款之情形外,應使用近光燈。
其中第3款規定"雨"...,應開亮頭燈。
第4款規定非遇"雨"...,不得使用霧燈。
拋出這議題是因為,
看到有別的討論版認為,
只要有"雨"就須開頭燈,
但要"大雨"才可開霧燈,
雙重標準,
但我覺得標準應該要一樣。
現在路上民眾檢舉很多,
有人看別人毛毛雨沒開頭燈也會檢舉,
但如果因此認定毛毛雨就可開霧燈,
刺眼造成的影響應該大於毛毛雨沒開頭燈,
認定毛毛雨要開頭燈就等同認定毛毛雨可開霧燈,
所以來問問大家覺得該怎麼認定?
我有做些功課,
也有想法,
先看大家想法再提出我個人意見。
羅以爾 wrote:
第 109 條
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
三、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
四、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
其中第3款規定"雨"...,應開亮頭燈。
第4款規定非遇"雨"...,不得使用霧燈。
拋出這議題是因為,
看到有別的討論版認為,
只要有"雨"就須開頭燈,
但要"大雨"才可開霧燈,
雙重標準,
但我覺得標準應該要一樣。
中文閱讀教育不能等
三、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
第三款這是在說
頭燈在非上述情況時, 也可以開, 有上述情況時一定要開
四、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
第四款這是在說
霧燈在非上述情況時, 不可以開
有上述情況時則可開可不開
因為你已經因為第三款的規定開頭燈了
跟啥大小雨沒有關係, 沒啥雙重標準
雨的大小依單位時間雨量認定
開個車燈還要去管雨量多少也太折騰
羅以爾 wrote:
我想您看到我文章中所提的問題重點了。我的重點也是霧燈建議不要亂開,所以認為毛毛雨不應該開,但如果很多人在毛毛雨時就開霧燈,造成的影響並不好。
所以您的重點應該是認為毛毛雨也可以開霧燈,因為法規就是這樣規定對吧
如果你要這樣解讀
建議你先定義一下所謂的"毛毛雨"
沒記錯的話, 氣象局並沒有"毛毛雨"的定義
因此
這個"毛毛"的定義就會因人而異
有人覺得開霧燈會刺眼
那是車商設計角度的問題
你不能把車商設計的問題歸究在法規定得不合理
畢竟不要說霧燈, 一般頭燈就會刺眼了
現在LED燈範濫, 連尾燈都閃到爆的都有
駕駛應該先了解開那些燈的意義
不懂意義才是照著法規開
所以前面有人說了
開大燈準沒錯
霧燈不知道該不該開, 那就不要開最沒錯
針對有人提及的毛毛雨定義,
中央氣象局數位科普網有定義
"下雨是指從大氣降下直徑大於0.5毫米、下降速度大於3m/s的水滴,"
https://edu.cwb.gov.tw/PopularScience/index.php/weather/361-%E9%9B%A8%E6%B0%B4%E8%B9%BA%E8%B9%BA%E6%9D%BF%EF%BC%9F%E6%B7%BA%E8%AB%87%E9%99%8D%E6%B0%B4%E8%A7%80%E6%B8%AC%E5%84%80%E5%99%A8
另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網頁中,有區分"雨"、"毛雨",
水滴直徑在0.5MM以下的就屬於"毛雨"。
https://www.feitsui.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E756759C10260173&s=E57FC4C098AE18A5
因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9條裏規定的是"雨",
不是"毛雨",
所以我認為,
如果毛毛雨未開大燈,
就算被檢舉了也可申訴看看。
雖然很多檢舉人、開單員警可能根本不會去管你那麼多。
因為法條文規定的就是"雨",
所以如果毛毛雨,
我也是認為不應該開霧燈,
畢竟霧燈常會造成眩光效果。
這樣同一條文第3款、第4款中對"雨"的解釋,
就會一致了。
以上為個人研究後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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