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騎士無責.免賠定讞!死者家屬控:訴訟3年等嘸公道
看到前面剎車, 都不用看隔壁車道有沒有車?
這個法官怪怪的
sansen wrote:
換車道與直行車相撞, 因該負全責吧!
看到前面剎車, 都不用看隔壁車道有沒有車?
又不是同車道, 扯甚麼"沒保持車距"?
這個法官怪怪的
你如果要開版當版主,那你就要更客觀更仔細來看影片後,再來下你個人看法與大家討論。
把影片放0.25倍速撥放、何時機車出現與前休旅車距離與關係、休旅車何時打方向燈(此時機車位置為何)....
1.行至路口,機車的速度是否合適?是否沒保持距離?
2.休旅車打方向燈要右切時,機車的位置與應當作法?
3.(回應版主):休旅車看到前面煞車,打方向燈時,機車的位置還在老遠吧(且屬同車道後車)....
小結:機車相對速度過快,休旅車為前車,且當下無法察覺出機車會快速突擊右鑽...。或許刑事無責任,民事法官也判無須賠償?但道義上,應該還是要包個白包為宜(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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