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 這是小妹第一次在01 PO文,
如果有不順或是表達不清楚的地方,
還請不要念我多多包涵,
想要尋求一些專業的幫助..
也先謝謝各位厲害的板友幫忙提供建議
話說
今年四月底,我在匯車的時候,擦撞到停在路邊的車,因當時聽到聲音以為是當天載的重物撞擊後車廂發出的聲音
因為急踩煞車,有聽過一兩次那種聲音 "控~"的一聲~~
而五月中的時候,接獲警方的通知書,說我涉嫌肇事逃逸(車子是我母親的名字)
而我也在四月底五月初的時候,發現我的右後葉子板確實有一條輕微的刮痕(銀色),我的車子是鐵灰色
(對方的舉證是證人-與車主同事關係)
後來 今天到警察局去了 我就說 如果 對方的同事有看到的話 而我又剛好有這條刮痕
再加上聲音, 那麼 應該是我真的擦撞到對方停在路邊的車了
警察先生也很有條理的,幫我打電話給報案的先生,我也跟他說,會幫他修復
現在我有一些問題,還請懂的人了解的人給小妹一些意見
1.當天發生擦撞的時候,對方有報案,我是否可以適用我保險的意外險??
2.車子是買家母的名字,但是都是我在駕駛,是否會影響到出險??
3.如果可以使用保險理賠的話,這樣我需要提供些甚麼,目前手上有警方寄給我的到案通知書,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其實對方的車子沒有很誇張的傷痕,當然愛車被碰到真的會很不開心,我願意負責賠償,不過如果保險可以處理的話,
想要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這樣我就不用這麼麻煩跑來跑去了...
以上的問題,還請有經驗或是了解相關處理方式的朋友,為我解釋一下了,
小妹在這邊先謝謝大家耐心看完
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