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一次算巧合,遇到二次明顯就是想偷雞,大概是想著被檢舉的時候可以申訴:我本來要右轉,所以打方向燈行駛慢車道,又來決定不右轉了改直走。看來錯誤資訊害人不淺,大型重機就算閃著方向燈行駛慢車道最遠也只能開60公尺,超過60公尺還是違規啊。
一次又一次,版上的魔人,再度親自示範內心的扭曲與空虛,以及平日沿路找碴的本性。
更好笑的是,還輪流示範,魚貫上場。
反正整路那麼多人車,總有說不盡的看不順眼,道不盡的違法犯紀
所以我說過很多次,真要照他們的標準,全台灣都不用開車行車


真那麼憂國憂民,這社會有太多事可以做
偏偏都只剩一張嘴

反正,現在工商社會,壓力大,內心有點疾病也是很正常的 !
但是有病要去看醫生,不要一直上網發表各種討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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