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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士車男酒駕違停關窗夾警察手 乘客推警都辦妨害公務

賓士車男酒駕違停關窗夾警察手 乘客推警都辦妨害公務
2022-03-24 12:23 聯合報 / 記者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賓士車男酒駕違停關窗夾警察手
陳姓男子今早涉嫌違規停車遭士林分局警方開單,不料陳男坐在賓士車內簽名時,突然關車窗夾員警的手,員警喝斥他開窗,陳男開窗後心虛企圖駕車離去,警方見狀攔車拖人下車,發現陳男滿身酒味,抓包酒駕。陳男和乘客蔡男涉嫌辱罵警察、關車窗夾手等,遭依妨害公務罪嫌現行犯逮捕,並依照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警方今10時許接獲檢舉,發現陳男的賓士車違規停在士林區福國路紅線上,開單過程中,陳男涉嫌關窗夾住警察的手,還疑似口出惡言辱罵不雅字眼。

士林警方指出,陳男疑似酒駕心虛,企圖開車離去,同仁隨即攔車、拖陳男下車,近距離接觸時,聞到陳男身上疑有酒味,立即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陳男,施以酒測酒測值約每公升0.30毫克,酒測值超標。正當警方逮捕陳男,賓士車右前座的蔡男急忙下車,過程中也涉嫌罵警察,更動手推擠,現場警力一併依照妨害公務罪嫌逮捕蔡男。

警方開違規停車紅單時,與陳男、蔡男發生衝突,勤務中心派遣線上警力到場,10多名警力立即到場,大陣仗聯手壓制逮捕陳男、蔡男,有員警右手腕、脖子遭指甲劃傷。全案依照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2人,陳男再多加一條酒駕公共危險罪嫌,蔡男為乘客將遭連坐罰。
賓士車男酒駕違停關窗夾警察手 乘客推警都辦妨害公務
賓士車男酒駕違停關窗夾警察手 乘客推警都辦妨害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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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只是一張不到1000元的罰單,
搞到變成刑事案件,
有錢人的生活真的是多采多姿 !
2022-03-24 13:01 發佈
另一家媒體報導
快訊/賓士男酒駕還違停 大罵X!還用車窗夾警...警制伏畫面曝
警制伏畫面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大白天就酒駕!北市士林區上午10時許,1台賓士車違停在福國路33號遭民眾檢舉,警方到場開單取締,陳姓駕駛不僅不配合,還用車窗夾員警的手,甚至出口辱罵警察,下車後,警方聞他酒味,實施酒測,竟超標,蔡姓副駕駛見友人遭逮也出手打警察,2人被依犯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罪、公共危險現行犯逮捕。

23歲陳姓男子駕駛賓士違停在福國路33號,遭民眾檢舉,巡邏警抵達後使用「M-Police警用行動電腦」要對他開單,豈料,陳男不僅不配合簽名,更以車窗痛夾員警手、出口大罵「操」,導致警手腫起來,陳男更趁亂,想將車開走,警見狀立刻將他從車上拖下來,並出動多名警力倒場。

天母派出所、蘭雅派出所10幾名警員抵達現場後,聞到陳男身上飄出一股酒味,對他實施酒測,酒測值竟超標,坐在副駕駛蔡男(22歲)疑似想袒護自己朋友,在旁助勢,以手揮打警察,場面一度火爆混亂。

據悉,1名警員制伏火爆陳男過程中,脖子遭指甲劃到、手腕也有擦挫傷。

陳、蔡2人被依犯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罪嫌、公共危險等罪上銬帶回製作筆錄,目前仍正在製作筆錄,後續將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哪個酒精上頭,違法遇警察的人會乖乖走下車認罰?....總是要被過肩摔壓制上銬才會記取教訓!
曉得 wrote:
被依犯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罪嫌、公共危險等罪上銬帶回製作筆錄

還有傷害罪吧 ??

天母警方請硬起來,

保護民眾,謝謝您。



曉得 wrote:
警員...(恕刪) 脖子遭指甲劃到、手腕也有擦挫傷。

再不硬起來,

下次就是電腦又被砸了不敢放聲屁。
台灣警察真的很好.

夾手就構成襲警啦.



Fa1con

真的台灣警察人太好,要是美國警察直接請吃子彈。一堆8+9沒有直接正法才導致馬路棒球隊越來越囂張。

2022-03-24 17:08
好奇問一下 往嫌犯身上壓 可以記功之類的嗎?
kcw0926 wrote:
好奇問一下 往嫌犯身上壓 可以記功之類的嗎?

給你參考看看有沒有符合條件的項目

第 4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記功:
一、對警察學術或警政工作,有發明或貢獻,經審查具有價值而採行。
二、對主辦(管)業務之推展具有成效,或領導有方,有具體優異事蹟。
三、偵破刑案或查獲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彈藥、爆裂物、槍彈製造工廠或槍枝成品,績效優異。
四、查捕重要逃犯,績效優異。
五、處理交通事故,績效優異。
六、辦理家戶訪查工作,績效優異。
七、執行重要警衛,績效優異。
八、預防犯罪得力,因而減少刑案,績效優異。
九、對於突發治安事件,處理得當。
十、執行深山總清查工作,績效優異。
十一、勤務督察,績效優異。
十二、參加全國警察機關業務、勤務之競賽或測驗考核,成績優異。
十三、其他辦理公務或操守方面有具體優異事蹟。
第 5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記一大功:
一、主動策劃或提供警政興革之建議,或引進有關警察之學術、新設施、新工具,經採行有裨益警政之革新進步。
二、研訂警察法規,內容縝密、完備、合理可行,有助益於警政之革新或推行,績效卓著。
三、偵破重大刑案或查獲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彈藥、爆裂物、槍彈製造工廠或槍枝成品,績效卓著。
四、於國家舉行重要大典或重要公職人員選舉期間,策劃周詳,措施得宜,圓滿達成維護治安秩序之任務。
五、處理重大治安事件得當,消弭禍患。執行特定警衛,對意外事故處置得宜,化險為夷。
六、執行特定警衛,對意外事故處置得宜,化險為夷。
七、其他辦理公務或操守方面有特殊重大具體卓著事蹟。
酒駕,又要違停,
還要辱罵公務人員,襲警,
真的是
只想要貢獻國庫。
yourpp wrote:
台灣警察真的很好.夾(恕刪)


這個在美國喔 馬上就開槍打死咯啦
兩個一起打死 人間敗類
哥就是不一般,酒駕加違停還不滿意,搞到十幾位警察來面聖伺候。
只是這回招數怎麼那麼弱?車窗夾手?這算什麼?
現在當警察真是難,連處理違停都會受傷,太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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