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方都是亂七八糟, ARTC的接洽人員也是搞不清楚狀況,把ARTC當成是有錢人玩改裝車的試車中心?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 (以下簡稱車輛中心,ARTC) 係經濟部依據1985年3月15日行政院通過之「汽車工業發展專案」,結合交通部、環保署及車輛業者的力量,於1990年正式推動成立。宗旨為從事相關之技術研發與產品品質改善業務,促進車輛產業升級發展,提供具國際公信力之車輛及零組件檢測與驗證服務,並協助政府機關規劃車輛管理制度及研擬法規與標準,以保障行車安全、維護消費者權益。
練生活 wrote:兩方都是亂七八糟, ARTC...(恕刪) https://www.artc.org.tw/upfiles/ADUpload/files/tw_files_557266296.pdf試車場為 ARTC 重要之硬體設施,可提供產、官、學界相關車輛及零組件之研究、發展、產品改良與法規執行之測試場地.產業界測試賽車,不就也是測試車輛及零組件之研究、發展、產品改良?又不是要求免費,付費都可以,卻說一定不借D2,這理由在那?正不正當使用誰來認定?
altezzaclio wrote:正不正當使用誰來認定? 當然是由ARTC認定,這有什麼好質疑的?就算是一般公司行號,也都有保留接單與否的權利,況且光從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3-1 條來檢視,很明顯就能判定為違法改裝,哪來的正當使用?還是說這台車,有經過相關主管機關檢驗認證,並核定為合法改裝賽車?沒有的話,那正當性何在?
練生活 wrote:當然是由ARTC認定(恕刪) 依你神奇的邏輯全台灣的車子都是先取得ARTC認證,然後再去ARTC試車ARTC就是主管檢驗機關檢驗機關拒絕檢驗?然後引法律只看子條不看母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3-1 條?要不要先去看第 23 條?整段是要求檢驗合格才能變更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開頭就說要經ARTC審驗連驗都不驗,也拒絕借測????還說有甚麼好質疑??
Newman.Chen wrote:本來ARTC就沒收測改裝車權力 ARTC本來就是交通部指定檢驗改裝車輛的單位附件十五 汽車設備規格變更一、本點汽車設備變更項目須經交通部委託之車輛專業技術研究機構審 驗合格,並繳驗改(加)裝設備之統一發票,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後,辦理變更登記。
其實吧,兩邊都試圖扯上民族主義,綁架國民,可以說他們做派都夾帶太多私貨了,不過目前來看廖老大至少改裝實力強不少。至於那些「展示台灣四輪工業的實力」之類的說法,就有點偷換概念了,納智捷能贏哪家大陸車企……眾泰可能能贏啦,納智捷至少沒有破產重組。
Iamghost1113 wrote:依你神奇的邏輯全台灣(恕刪) 你的邏輯更神奇,他是去ARTC申請試車,又不是申請審驗?然後一台車從400匹馬力改到千匹以上馬力,你說沒驗哪知道會不會合格.........哈哈哈!!!你沒事吧!另外不要只會查法規,要看懂法規寫什麼,正常流程是什麼,這法條已經算很白話易懂了.......附件十五 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 一、本點汽車設備變更項目須經交通部委託之車輛專業技術研究機構審驗合格,並繳驗改(加)裝設備之統一發票,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後,辦理變更登記
練生活 wrote:況且光從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3-1 條來檢視,很明顯就能判定為違法改裝,哪來的正當使用?還是說這台車,有經過相關主管機關檢驗認證,並核定為合法改裝賽車?沒有的話,那正當性何在? 賽車你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3-1 條來檢視?不對吧.有沒有經過相關主管機關檢驗認證,並核定為合法改裝賽車?其實真的要弄,我相信廖老大弄的出來賽車認證.只是弄出來後,ARTC就會租借場地借他測試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