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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世文]今天吃了一張"未禮讓行人"的罰單

今天下午在一個路口右轉,確認右邊沒有行人要過,對面的行人剛剛踩上斑馬線(路口為雙向各兩線道)。
當我轉到一半的時候(我的車身已經壓在斑馬線上),此時右邊路口違停的汽車前方走出兩個行人,以切西瓜的方式往斑馬線走過去。
我當下就停下來,並等行人通過,等行人過去後,我再繼續往前行。
此時一台警用機車騎到我前方,示意我停到路邊。
停好後~~
警察:你沒有禮讓行人。
我:我有等他們過去(盡管他們沒有走在斑馬線上)
警察:我知道,我是說左手邊的行人。
(因為我再等切西瓜的行人,對面的行人已經走到我車子的附近)
我:可是我整台車已經擋住斑馬線。
警察:我才不管你,你就是要等行人過。
於是就吃了一張罰單......

廣義上來解釋,我的確沒有禮讓行人。
所以這篇文沒有要討拍,也沒有要申訴罰單。
只是希望看到這篇的網友若是遇到類似的情況,切記一定要停著等行人通過。
或是只要有行人踏上斑馬線,一律停等,交通是否阻塞,就不是你我要考量的範圍。
2022-03-06 19:36 發佈
你這是倒霉而已,加上遇上警察找麻煩,只能認了
hpvs19

警察見到開單是"找麻煩",不開單說"漠視" [這我不行]

2022-03-06 20:07
篠原飛鳥 wrote:
對面的行人已經走到我車子的附近

讓了右邊,忽略了左邊,被開單

只能說"運不好"啊
f023

國父孫女條款是後座需繋安全帶......不是禮讓行人

2022-03-07 7:52
nightmare0

孫文孫女是搭車而且在建國高架,跟禮讓行人的法規關係何在?

2022-03-07 17:24
只能說你比較倒霉.

未禮讓行人這種事, 作為行人走在我家附近, 行人綠燈亮時過馬路都會遇到不讓的轉彎車遠比讓的多, 之所以這樣, 就是因為會吃到罰單的機率實在太低了, 我自己開車的時候, 是都會讓的, 這個習慣是在紐西蘭和大陸養成的, 在紐西蘭不讓會被“青”甚至破口大罵, 在大陸, 雷厲風行推動禮讓行人的時候, 不禮讓行人幾乎百分之一百會吃罰款加扣分(路口天網高清攝影), 不過在台灣有時候我停在那邊禮讓, 行人盯著我的車看猶豫走不走, 我想他是習慣車不讓, 自己養成小心過馬路的習慣了.
調整號誌的時間差,讓人跟車不同時間通行,就不會有未禮讓行人以及行人過馬路被汽機車撞死的問題。
反正每個縣市長想的是不要造成汽機車大塞車,哪管你行人過馬路的安危,開車騎車的人自己眼睛睜大一點去讓行人。
老百姓的水準沒這麼高,就不要老是拿先進國家的交通法規來套用。
hpvs19

"行人專用時向" 是方便行人低頭"安心滑手機"過馬路嗎?

2022-03-06 22:22
雷穎

台北信義區就有專用時向,低頭是人的問題不是號誌造成的問題。

2022-03-07 8:29
篠原飛鳥 wrote:
廣義上來解釋,我的確沒有禮讓行人。
所以這篇文沒有要討拍,也沒有要申訴罰單。
只是希望看到這篇的網友若是遇到類似的情況,切記一定要停著等行人通過。
或是只要有行人踏上斑馬線,一律停等,交通是否阻塞,就不是你我要考量的範圍。

表面說不想討拍
但是最後一句話就已經透露了你不甘心被開單的想法
你只是怕發文被砲才這樣說
交通會阻塞, 最主要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車太多
換言之
對方當"行人"對於降低交通阻塞的"貢獻"就已經比你"開車"要大得多
若你真的要考量要減少交通阻塞, 那就少開車, 多搭乘大眾運輸
會選擇開車, 原本就是不在乎交通是否阻塞
所以不用講得那麼冠冕堂皇說禮讓行人使交通增加阻塞沒有你的責任
篠原飛鳥
篠原飛鳥 樓主

謝謝您的指教,說真的的確是有一點不甘心,多虧了那兩位"切西瓜"的行人,但是和最後一句話沒關係,個人的想法是政府應該善用行政資源,減少人車爭道的狀況,而不是單純提高罰則,把"副作用"丟給人民。

2022-03-06 21:56
篠原飛鳥
篠原飛鳥 樓主

至於您提到的"貢獻",每個人使用交通工具都有各自的需求,我想也不必用太過模糊概念來套在每個人身上。

2022-03-06 22:01
大多數路口無行人專用號誌,如果行人多且接連走過,車子停著等行人過,很高機率根本無車可轉過路口(當然這是極端情況,但是也很常見)。禮讓行人很好,但是在人多車多的尖峰時段,是否專用號誌才能合理解決問題?吾人不知道答案,但是現在路上反正誰也不讓誰,讓燈號來管制,是不是實務上比較可行?
DIY LOVE

對!所以現在我走斑馬線都小跑步,不想看到一堆汽車堵在哪裡。甚至綠燈秒數不足,還要等下一次綠燈才能右轉。建議大量開放紅燈右轉的十字路口,避免駕駛怕要多等一次綠燈,而不禮讓行人。配套措施要想好啊!

2022-03-07 6:52
我想百分之99的警察不會幹這種事,
DIY LOVE

如果上級有要求,基層警察只能照辦。一般警察不想抓這個,有爭議。

2022-03-07 6:50
Fa1con

對呀,警察巡邏違停都當作沒看見,竟然能看見行人?

2022-03-07 9:59
3公尺, 你要看一下照片是不是距行人三公尺以上, 如果有超過, 去申訴吧, 因為開單的警察有時對新規定也不是那麼了解
篠原飛鳥 wrote:
今天下午在一個路口右(恕刪)
psza

可以先申訴,如果還是不撤銷罰單,可以花300元打行政訴訟,法官就會要求看路口監視畫面及警察密錄器畫面。

2022-03-07 7:52
ado016435

沒錯, 法官很討厭沒有證據的逕行舉發

2022-03-07 20:11
在美國大多數路口是可以紅燈右轉,因為道路設計關係,基本上不會發生直行車跟右轉車發生碰撞的問題(外線道只能右轉,所以右轉車轉外線道不會遇到直行車,且外線道右轉車只能轉外線道)。
反觀台灣這種規劃,到最後就是人流多的路口,右轉車應該是要等到天荒地老
林朝洋

這裡是台灣不是美國,請不要混為一談,為什麼美國那麼喜歡弄狗相咬,台灣卻沒能力弄狗相咬

2022-03-07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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