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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拍板通過 嚴重超速下修多達20公里 駕駛未停車讓行人罰6千元!

未停讓行人罰責要注意一下呀~~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交通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提高車輛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罰鍰,從3600元提高到6000元,也增訂多項致人死傷吊銷執照;嚴重超速行為從現行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

行政院拍板通過 嚴重超速下修多達20公里 駕駛未停車讓行人罰6千元!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交通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圖/交通部提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修正19條、增訂2條,修正重點為「未停讓行人罰責」、「修正違規記點制度」及前已送立法院惟因屆期不續審之草案包括「速度管理」、「駕駛人管理」、「車輛管理」等共五大部分。

未停讓行人罰則部份,擴大範圍到汽、機車駕駛人行近「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之罰則;提高車輛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到6000元。

提高記點方面,提高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不暫停讓行人、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先行通過者,從目前記違規點數1點提高到2點。

另增訂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不暫停讓行人、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先行通過者,或致人受傷或死亡者,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若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行人可通行之交岔路口,不暫停讓行人、攜帶白手杖或視覺功能障礙先行通過,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者,罰鍰加倍,最高處3萬6000元罰鍰,致人受傷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

行政院拍板通過 嚴重超速下修多達20公里 駕駛未停車讓行人罰6千元!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交通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圖/交通部提供

這次修法也同步修正違規記點制度,包含延長記點累計期間,依對行車秩序及交通安全危害程度,記違規點數一點至三點;另延長違規點數累計期間、增加累計違規點數及吊扣駕駛執照期間。

同時提升修法時效性,增訂應記違規點數之條款、點數及其通知程序;即時告知預警導正等,增訂講習可扣抵違規點數之規定,駕駛人1年內記違規點數達6點者得自費申請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完成後扣抵2點,1年內以1次為限。

另外,國際上均把「速度管理」列為提升道路安全關鍵因素,將嚴重超速之規定由現行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行政院拍板通過 嚴重超速下修多達20公里 駕駛未停車讓行人罰6千元!

車輛管理方面,為使古董車活動帶動產業發展,除研訂古董車認定標準、核發專用牌照、安全檢驗及行駛道路等配套措施外,並配合增訂領用古董車專用牌照不依規定之時間、路線或區域內行駛者,處以罰鍰及註銷牌照之規定。

另也增訂尾燈、煞車燈、倒車燈、方向燈、後霧燈、第三煞車燈、輪廓邊界標識燈污穢不予清潔或為他物遮蔽,致影響正常辨識,及裝置不合規定音調喇叭之罰責。

同時增訂若有車輛機件、設備、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等情事處罰汽車駕駛人之處罰及記點規定;其受吊銷駕駛執照者,納入三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範疇。

行政院拍板通過 嚴重超速下修多達20公里 駕駛未停車讓行人罰6千元!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交通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圖/交通部提供



來源:https://autos.udn.com/autos/story/121040/6120574
2022-02-25 11:14 發佈
這個賊頭政府
又開始要來搶錢了
討厭討厭爛貨2.0
放晴吧

蠢蛋才會開自己罰單

2022-02-25 21:11
嚴重超速標準降低同意

但內線龜速是否也要設定一個嚴重龜速阿來重罰阿~~~

內線龜速跟超速根本一樣危險
我們政府這麼多人要照顧,不開拓財源怎麼養呢?沒本事賺更多外匯進來,只好從內需下手啦~
小偷刑責都快比殺人放火判的重了
凱開223 wrote:
未停讓行人罰則部份,擴大範圍到汽、機車駕駛人行近「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之罰則;提高車輛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到6000元。


禮讓行人沒關係
但是請加重處罰違規行人並確實落實

很多明明紅燈還過馬路
很多明明紅燈還不走斑馬線過馬路
很多突然從路邊就衝出來的行人......
ttjkroc

沒有燈號的斑馬線還是行人優先,10台車9台沒在讓的

2022-02-25 17:28
輿論明明都在酒駕上,卻不往酒駕部分修罰修嚴一點。

無故逼車還是拿球棒砸車的這種更要修法吧。

快車危險沒錯,酒駕更危險根本無差別殺人。

換臉事件可以馬上處理,酒駕一直發生卻沒修法修得更嚴厲 EX:查獲酒駕沒入車輛多久後易科罰金換回車輛。

※不支持開快車,我的意思是修這個之前,還有人民更在意更關心的議題 EX:酒駕、逼車、攔車砸車。
菜叫菜逼巴

交通部作業人員抬頭:我TM有認真做事好嘛!! (低頭繼續網拍划手機)

2022-02-25 14:26
好笑的是...70公里就算嚴重超速,真的好可怕喔..

再不讓民*黨下台,大家都別活了...那國*黨再不出來為人民喉舌,我看這2黨都應該踢出台灣了.....
uranuslp

超速40km以上搭配本島一向不太正常的速限......我發現了財富密碼

2022-02-25 15:46
buddy0328

希望被立法院駁回

2022-02-25 17:04
未禮讓行人到底要怎麼罰?由誰認定?
我相信不可能會有那麼多警力在那邊抓。

我走在路上,要過馬路,
以前都乖乖的走到斑馬線那邊等沒車才過,
車子來來往往的從來沒遇過禮讓的。

後來只要看沒車就先過,反正走斑馬線也不會有車讓。
何必浪費自己時間。
oxa9615

我都習慣繞到有紅綠燈路口走,我也不想走禮讓車頭前,天曉得腳會不會麻或踩錯油門。拜託不要禮讓我,我寧願自己看沒車走車後頭。

2022-02-25 17:27
最近5年行人在斑馬線上被撞的新聞哩,有哪一件是行人在划手機的??別老是拿行人滑手機來說嘴,開車划手機的比行人划的人多了N倍.....
hch2006

的確, 帶風向的人完全沒數據

2022-02-26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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