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肇責不是你我,及警察局初判表說的算唷。中間還要經過調解,車鑑、覆議(不服的人提起)、覆議完調解。最終還要開庭,法官依多數經驗法則,去判決但實際你們的案例,就是交保險去。會尋求共識。最後就解決了。過來人
屎定了 wrote:本來行駛在單向車道中(恕刪) 接近路口同向車後撞前, 前車不可能會超過五成, 別被唬了你的撞況和你的圖有些差別, 因為圖中那是路中壓雙黃迴轉所以才有三成而你是在路口左轉切西瓜所以壓雙黃線接近路口本來就有減速義務, 包括你包括後車所以前車轉彎是可以預見的, 除非你沒打方向燈綜合以上, 我是你我會和對方談頂多一至二成, 不要拉倒, 給法官判沒要求對方100%就不錯了還敢凹前車七成?對方保險公司講話偏對方跟你鬼扯本來就很正常你可以把你找到的資料給對方保險公司看另外你的保險公司呢?
屎定了 wrote:今天我比較吃虧就是壓到雙黃線左轉,但是那個路口是可以左轉的,我太早轉 雙黃線的意義就是不能跨線到對向車道跟那個路口是可以左轉一點關係都沒有..........要左轉請依照路線規劃轉彎。你不違規跨雙黃線後車撞你是對方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