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j1 wrote:賓士迴轉撞3機車 拒(恕刪) 天還沒黑就1.53?港都變酒都了?暖男市長是不是要跟其他縣市不同,把取締酒駕勤務改在下午、傍晚時段?上次在愛河邊撞上一家人導致4人死亡的酒駕,也是下午就在喝?
在台灣酒駕的最大靠山怕是法官,頂多罰錢,真出事了又是輕輕放下,在台灣法官在意的是加害者的人權尤其是殺人犯的人權比死者重要,反正都死了法官也不會在意的,酒駕抓到超過一定數值直接公開鞭刑不得更換很難嗎不然即便當下民意沸騰又如何,過兩天弄個新聞炒作一下蓋過酒駕新聞,又沒人記得在意酒駕的事了難吧,畢竟民代高官的比例也不少,誰會沒事用法律來釘自已,法律是用來釘小老百姓的不是嗎
高級姿勢分子 wrote:邁鄉最愛就是這一味 (恕刪) 不管哪個縣市,殯葬業跟條子都有合作,只要有自殺或意外身亡案件,條子都會打給認識的業者,連醫院也是,以前一件業績是抽兩萬,現在抽多少不知道,這是賺外快也不算貪污,不然每次哪有死人,為何殯葬業馬上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