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管處處長公開說明上次調整停車費率已是25年前,不知為何依照市場機制調整停車費率會晚了25年?但是至少現在有個開始。希望能真正依照使用率(目前設定九成)調整收費上限,讓願意支付較高停車費的車主找到停車位,而非早到的車主有停車位。
臺北市路邊汽車格位約5萬格,其中僅200格達每小時60元收費上限,此僅佔比0.4%。假設多數停車格收費40-50元,亦即停車4-5小時最多為250元,此收費方式應無法提高週轉率。或許可再思考當初規劃路邊汽車格位(特別是市中心區與商業精華區)的用途為何?
一天由1-2個車主使用?
一天由4-5個車主使用?
若是期待路邊汽車格位一天可讓4-5個車主使用,是否考慮將停車費提高為每小時100元,此或許可縮短車主停車時間為2小時以內,以讓更多車主輪流使用同一個車位?
另外,同步解決公有停車場比附近民間停車場便宜的不合理現象,例如:信義區民間停車費每小時100元,但公有停車位卻收60元;道路為稀有公共財,公有路邊汽車格位收費應沒有理由比民間停車場收費較低。
臺北市停管處擬漲停車費上限
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最近修法,擬針對使用率達九成公有停車場及停車格調整收費上限,將原本一小時收費上限60元提高,最高可至150元,避免車輛「久佔」。
台北市約有270座公有停車場、5萬格路邊汽車格位,目前停車收費上限為每小時60元…。停車管理工程處因此修正收費上限,將計時收費級距將從原先10元至60元的6個級距,調整為10個級距,新增80元、100元、120元、150元四個級距。若停車地點使用率達9成,收費上限就會逐步調整。
停管處營運科科長羅至浩說,修正停車費級距不代表實際漲價,停管處會觀察停車格使用狀況調整費率,通常使用率高、且周轉率極低的車位才會調整,調整費率也不會一次就從每小時60元漲至150元,而是先從60元漲至80元,並每半年檢討,若調漲至80元就能解決停車需求,費率就不會再上調。
停管處表示,目前台北市路邊汽車格位有約5萬格,其中僅約200格每小時達60元上限。
停管處處長李昆振說,台北市上次調整停車費率已是25年前,但現在信義區百貨民間停車費已經收到每小時100元,周邊公有停車位僅收60元,顯示60元已無法調整停車供需。
一、要提高停車位周轉率只須採「限時停車」或「累進費率」即可解決,而不是調高停車費。當政客無能促進繁榮,增加稅收,只好動普羅大眾的主意,以補財政黑洞。
二、25年未調整,可調整,但須考量這期間市民平均所得增加比例,公共停車場須依普羅大眾為考量,而非比照高消費場所。
chenchu0322 wrote:
出了台北
其他6都還一堆路邊不用收費
或是連格子都沒劃的
長期被花盆、廢棄物等路霸長期佔用
其他縣市首長為了選票
沒人敢動
一個文明國家最基本的使用者付費
在台灣根本就是難上加難
不知是否出過國?別躲在象牙塔裡崇洋媚外!
美、加即使在大都會的市中心(Downtown),也不見得可停車的位置都收費,至於郊區的收費停車位相對就稀少了,市中心的Costco會收停車費,而且消費也不可抵停車費,但其他地區則免費停車;就算在多倫多、紐約市中心的停車場費率亦不全然相同,這完全是市場機制使然,與使用者付費觀念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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