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在稍早,立法院臨時會中於今日(01/24)三讀通過了刑法部分條文的修正草案,主要內容在於將酒駕刑責修改,即便未肇事致人死傷,刑期也從原本的兩年以下,修改為三年以下,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相較於現行法條,酒駕刑責雖有明顯的提高,但是否真能有效遏止酒駕情況發生,仍有待時間的驗證!

有鑑於國內一直以來酒駕肇事情形並沒有明顯趨緩,即便相較於早年比例的確有降低,但每每發生了重大酒駕違規案件,社會上依舊會出現提議酒駕修法的聲浪,根據現有刑法第185條之3的規定,駕駛人吐氣所含的酒精濃度,只要達到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證據明確且經判刑最高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其實酒駕刑責的修法並不是第一次,但從實際案例來看,懷著僥倖心態的酒駕累犯,可能不會因為酒駕罰則的提高而有所警惕,但至少國內立法機關已經順應民意,提高了酒駕相關罰則。

根據國內外的研究都不難發現,當體內的酒精含量超過一定比例之後,人體對於時間、空間的判斷能力就會逐步下降,甚至達到一定程度時,是完全無法精準控制機械與車輛的,而酒後駕車,因為影響層面更廣,在不少國家都制訂了嚴格的規定與罰則。以這次的修法內容來看,即便未肇事致人死傷,駕駛人最高可面臨三年以下的刑責,若是致人於死者,則是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至於因酒駕而使人重傷,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樣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有此法源依據之後,未來再發生酒駕肇事情事,就會面臨更高的刑期與罰金,相信「有可能」會遏止部分民眾酒後駕車的不良習慣。

雖然已經到了華人相當重視的尾牙和農曆春節假期,在這個慶祝與團聚的時刻,相信不少人都會有喝兩杯的衝動或習慣,先不管酒駕罰則是否已經提高,只要喝酒就不開車,應該是普世認同的價值,當然人都會有一點點僥倖的心理,認為只喝兩口而已我的意識又一切正常絕對不會出事,但為了自己與其它用路人的安全著想,希望每位網友在這個時候都能夠成為正義魔人,督促自己與身邊喜歡小酌的朋友,平平安安出門更要平平安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