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個社區的地下室
A車在B1等待鐵捲門開啟
地下室號誌是綠色
鐵捲門開啟到一半
A車發動往1F行駛
這時
B車從1F往B1行駛
兩車差點碰撞
A車倒車禮讓B車
A車不小心擦撞到社區車道的牆壁
造成車道牆壁水泥刮傷
這樣B車有連帶責任嗎?
詢問一下各位,能幫我理理
fruits0800 wrote:
1. 下坡車要讓上坡車先行。
2. 搭公車的概念,先離開後進來。
3. B車的燈號?
這是兩車僵持不下時所講的理由
若兩車僵持不下就
A車既然已經先讓了, 那A車倒車後續發生的事就是A車自己的問題
除非A車一開始話先說在前面 : 我技術不好, 這個地方我不太會倒車走
這樣B車還是要求A車先讓, 那B車就有了道義上的責任
所以我才說看B車願不願意在道義上負點責任
另外, 本案既然是在鐵捲門前後, 1F鐵捲門外面可能是道路或人行道
由B車倒車先讓A車出來可能也是有一定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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