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行人自己選最安全過馬路最好,走路的視野最好,不會有A柱、安全帽的遮擋。汽機車如蒙眼殺手,手上握著強大殺器。就算你用眼神確認了對方,也不知道殺手是某看見了你,或者它就是想殺你。你願意走到殺手前面,等他禮讓你先走過去。騎士示意行人請先走,然後就一個殺手騎過去,那騎士也不過是一個旁觀的加害者。行車在道路上,本須有被害妄想症,每個會動的都需注意,現在還一堆踩錯剎車的,路上全是殺手。是我,一定是走發動中車輛的後面,不會想走他前面,走前面一定會確認司機有看見我。轉彎車的視野的確不好,行人通常可以較先看見轉彎車,視野較好的一方,選擇先行避退才是明智之舉,不要去跟不一定看見你的車子賭。真心關心行人,就不要讓他們走殺手之前 或 同時走。
拜託行人們勇敢的跨過去?被撞你賠我?路口車不多的情況, 拍攝車和前方卡車又是連續車流這種情況很明顯那行人就是要等拍攝車跟著前方的卡車先走因為拍攝車後面應該是沒車了突然停下來人家還以為你想幹嘛果不其然不但不往前走還往後退一步何時該讓, 何時不用讓考驗著駕駛們的智商禮讓的基本前提, 你是第一台車, 你後面有車你是後車, 前面的走了, 你也不必停了行人一定是等車流都走完了才走因為那裡是閃燈, 行人不會紅燈不走變燈就不能走了可見得不少人從來不用兩隻腳走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