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依這一條,汽車可以行駛在有分隔島的慢車道,但是他上面又寫了機慢車優先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之1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那到底能不能直行
這條路規劃成這樣真的有夠刁的,意思就是如果沒有要右轉或是停車就不可以變換到外車道,而由路邊停車格起步在下一個路口就要馬上切到內車道去,對汽車及大型重機駕駛實在很刁難。或許可以反映給當地政府看可不可以改一下。
早就說了車種分流就是一個白癡規劃各種不直覺造成用路人困擾還要花大錢搞分隔島一點意義都沒有今天如果分隔島是要用來隔出自行車專用道那還說得過去但最好的方法還是自行車道併入人行道整合主幹道車速車向分流,就解決的事汽機車左轉就靠左、右轉就靠右哪會有這些能不能走、汽車開上去會被開單、汽車匯入要右轉動線交織行程縮短的問題總歸一句~自求多福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