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元旦(應該說昨天了)下午四點多,騎機車追(擦)撞前方機車右後方,對方無打方向燈,一直往右偏移,機車無直接擦撞,是我的機車左側把手擦到對方右側把手或身體,對方沒倒地,我的機車倒地,四方無監視器,無行車記錄器因機車有投保車體險,所以有報案警察做筆錄時,有詢問是否要進行「酒測」,傻傻的說不用...事後想起,好像做「酒測」比較好?因為我應該算是肇責方...,如果對方有酒測值,我是否會肇責比例較低?
正常都要酒測單純是因為員警沒帶或是懶或是沒聞到酒味就沒測酒測和肇責比較沒關西反而是車險方面酒駕和無照只會賠強制險所以其他險方面會無法啓動就要自已付費所以員警就算知道有酒駕或無照,也不一定會開單除非很明顯或是肇事雙方有人尋問,才會特別處理
車禍後 都要做酒測喔先釐清有沒有酒駕的問題之後的再依照車禍現場來判斷肇責比例不過台灣的調解委員會很奇耙就算今天你的肇責只佔3 對方佔7但只要對方有受傷談賠償的時候 也會要求你這方要全賠不賠就要求上法院談
cartoon.tw wrote:今天元旦(應該說昨天(恕刪) 發生交通事故警察來處理時不有詢問一定對雙方駕駛人做酒測處理事故交通警察沒做酒測被檢舉會被懲處再則喝酒開車肇事就是公共危險罪縱然有保車險酒駕保險公司不理賠
可能因為是小擦撞,加上又是我追撞前車,前車無車損,人員無傷亡,所以警察是有詢問雙方是否進行「酒測」!雙方都同意不進行「酒測」,都有簽名畫押只是事後想到,我應該是肇責方,沒進行「酒測」好像我比較吃虧...另覺得比較扯的地方是,警察都沒要求雙方出示證件...,至少要檢查駕照或身份證吧?
cartoon.tw wrote:可能因為是小擦撞,加...(恕刪) 你追撞前車是未保持距離,你肇責上你比大,警察也問你是否要酒測,你當下同意接受不酒測,事後馬後炮是警察的問題還是你的問題呢?車輛都有保險,就出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