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酒駕法規,不就是無限上崗了嗎?!酒駕致死令百姓反感的是啥?是特權介入,一般老百姓酒駕被抓,就是被罰被關,基本除了酒鬼還有慣犯外,尋常老百姓也都有所警愓與改正。有些人就是慣犯,把法規為了那些慣犯,訂了對普通人這麼高標準的法律,基本已經....................扭曲了!然後呢?!慣犯仍然繼續犯,特權繼續消遙法外.....就像為了怕老年人操作ATM被詐騙,將ATM的轉帳金額限制在3萬以內等等的措施,更多的是矯枉過正,並且造成大部份人的不便與權利受損。反正在台灣什麼都是超過與不及,也很多盲從的人、很多激進的人,很多不發生的人。但又能怎麼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