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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車禍被忽略的事實:車不讓人,一家人困在路中央斑馬線被撞!

仔細看了高雄酒駕車禍影片
撞人的酒駕司機非常可惡。

但是,大家可能沒有注意到,
一家四口會困在馬路中央的斑馬線上,
是因為車來車往,
根本就沒有車子要讓這家人通過,
以致於他們在馬路中央斑馬線,
在這樣一個危險的位置,進退不得,
最後遭受致命的一撞。

這些不禮讓行人的駕駛,
說真的,是這件憾事發生的另一個原因。
如果車輛遵守交通規則,讓斑馬線上的行人儘快通過,憾事也許不會發生。

強烈要求,警察調閱監視器,
一定要取締不禮讓這家人,讓他們困在路中央的每一輛車,
以告慰不幸的無辜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法規這麼清楚,但是我們好像活在一個野蠻的世界,一個無政府的狀態,
竟然沒有一輛車,讓走在斑馬線上的這家人通過。

台灣駕駛不讓行人的習慣,真的要改!
警察看見車輛不禮讓行人,真的要取締!
R.I.P.
2021-12-28 0:55 發佈
Irgendwann wrote:
根本就沒有車子要讓這家人通過。

不確定那路口是否有行人號誌燈,
也或者有閃紅/黃燈.
不過,不禮讓行人.....也是常態.

至於酒駕,“酒駕零容忍”....這真的是笑話.
那麼多的“一犯再犯”....真的是無作為的政府/法院.

支持酒駕致人於死,唯一死刑.
s1635584

”唯一死刑後,就真的不會有人酒駕了嗎? 有沒有更實際一點的建議..“:但肇事撞死人的那位:絕不會再犯.

2021-12-29 0:10
s1635584

這場憾事,是因為酒駕與行人穿越馬路沒人禮讓.一家四口,一死三重傷.假若今天是兩台同樣酒駕的用路人發生死亡事故,我猜大家的留言(角度),不會是這樣.....

2021-12-29 0:18
我是行人時常有車輛不讓我
我是駕駛時我讓行人後方車輛按我喇叭
近年是有稍微改善
但是還是不夠
感謝樓主帶出重要議題
五分感謝
本人文章內容不同意未經許可之任何形式複製轉載
tank0122

"禮讓"這條路在台灣還很難走,希望大家更努力...

2021-12-28 12:08
酒駕撞死傷一家四口

藝人兒呼麻

兩案都有喊出從重量刑

大家可以追蹤並比較比例原則
無意戰南北,但南部車不讓人的情況,就自身的經驗來看,確實比較嚴重
stone668

我北南部都待過 中南部不讓情況較嚴重 前兩個月才在中部被撞 一樣的情境在北部不太可能發生

2021-12-28 15:58
陳小暉

因為缺乏幾次的三個月交通大執法....雙北曾將禮讓行人列為重要取締項目...大家才慢慢了解...原來行人在行穿線上最大

2021-12-29 10:05
Irgendwann wrote:
仔細看了高雄酒駕車禍(恕刪)

就那一台休旅車不讓他們過馬路才讓他們停在路中啊
你要不要建議肉搜出來一同制裁?
如果不要的話
那你這篇就只是廢話而已
s1635584 wrote:
不確定那路口是否有行(恕刪)

那路口只有斑馬線其它什麼都沒有
法規上行人穿越道上有人必須要禮讓
第 44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2.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所以那台不讓過害他們被撞的車子違規了
要不要抓出來鞭?
s1635584 wrote:
不確定那路口是否有行(恕刪)

該路口無號誌但有斑馬線,應該是要讓行人先,但在臺灣大概是3%禮讓率?

我有時經過類似路口也不會被讓,還會被汽車加速按喇叭逼退,臺灣的教育和宣導效率真的很差,人民也普遍不懂或不遵守

但此次主因還是在酒駕狂徒身上
knift

駕駛習慣是要靠「宣導」與「處罰」來建立的。不過我們眼盲的警察,連路上一整排違停都經常視而不見了,更不用說這些動態的違規,根本就是一個裝死。不知道警校跟惠明盲校是不是姊妹校…

2021-12-28 12:25
chengjer

台灣現在是帝制,沒有總統的下令不會有人重視,總統要是下令抓不禮讓,違停你看看明天全國的警察會不會全部種動員抓這些違規.

2021-12-28 12:48
請政府正視酒駕累犯再教化之可能性
以後肇事者照片請公開,打甚麼馬賽克。
cchjack

沒錯!

2021-12-28 10:56
inben2

媒体也要保護自己啊!

2021-12-28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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