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方真的是斜斜地開來撞樓主,那臉皮還真厚,竟有臉去鑑定,猜測從畫面上樓主的車頭也許已經到了路口,停下時兩車已經非常靠近,才會判樓主也有該注意的地方但對方開車問題非常大,都已經有台車在路口,還堅持往前開撞下去,速度這麼慢還不知道要煞車,腦袋放空了?
rvd362 wrote:初判我是無肇責,對方不甘心去鑑定,鑑定完我變肇事次因,我注意路口了,也停車了,被撞的當下我也是停下靜止的,對方的車還是開斜的,我被說未注意車況,變肇事次因,有點傻眼與無奈,處理這種事好花時間 沒保險?不然有什麼難處理而且無號誌交叉口你是被提醒才停車變成次因 也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