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4 00:16 聯合報 / 記者陳俊智、曾健祐/桃園報導

「使用者付費」概念眾所周知,針對長年欠繳停車費、占用停車格的霸王車,桃園市交通局與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合作,即便欠費僅5元、10元都會催討,尤其對付欠費大戶還會祭出查封扣車手段,今年已拖吊18輛車替國庫追討回53萬元,追討欠費同時也將遭占用車位還給公眾使用。
桃園市交通局表示,民眾只要有欠費,即便是5元、10元小數目,經2次催繳不理會,繳費期限接近就會送執行署追討,今年一共移送898件;而2017年至今,移送單筆最高欠費金額20萬3970元、最低130元。
桃園分署指出,針對交通局移送的欠稅車輛,會區分金額大小、案件多寡,評估欠稅金額、件數較高的優先執行,並再次寄送繳費通知單讓車主有1至2周期間趕緊繳納,若仍置之不理就會強行拖吊以查扣動產方式法拍追討欠費。
執行拖吊作業的工作人員表示,欠稅、欠費達多少錢才啟動拖車程序並無一定標準,但只要接獲欠稅車出現某地點,就會趕往現場處理。另外,若有車長期占用停車格,就算欠繳未達鉅額也會優先執行,類似狀況以廣告、招牌車最多,往往一放就長達數月,查封拖吊除了是執行公權力,也是為了公共利益。
桃園分署表示,今年因疫情影響,查封拖吊效率不如以往,不過還是替國庫追回部分欠費,其中有一輛車的車主積欠停車費與勞健保高達128萬元,分署預計明年初法拍該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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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還錢天經地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