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行駛機車於科專八路,路口閃紅燈為下坡路段,我的行駛方向為左轉進入科專五路
自小客行駛於科專八路,路口閃黃燈為上坡路段,她的行駛方向為左轉進入科專八路
我在路口已確認雙向路口無車後駛入科專五路路口,才看到自小客左轉要切入科專八路,我煞車不及撞擊自小客右候後照鏡及右側車身。
我車倒損傷、皮肉外傷,路過機車騎士協助報警後,一併請救護車幫我包紮傷口。因自小客有保車險,而我只有強制險,於是我就與保險接洽等待初判表的肇責協調賠償。
12/3警方初判表出來後,內容雙方都有過失,保險公司則以法規閃黃燈路權大,因此建議我以7成比例賠償和解。
自小客車損維修4萬多估算折舊後約35,000,七成賠償約25,000,而我的機車維修27,000,保險估算6年折舊賠償約6,000,扣除後我要賠20,000左右。
但我自己認為,我已經完成左轉進入科專五路路口,應該屬於科專五路車流,自小客卻提早左轉導致事故,因路口無監視器且雙方皆無行車記錄器,我即使有安裝也無法辨識自小客是否有跨雙黃線違規事實。但我以事故現場圖比例推測,機車倒的撞擊點,自小客應有可能有違規的行為。
於是我想自費3000$去申請事故鑑定報告,確認雙方肇責跟對方求償車損的部分。
附上初判表及事故現場圖,請教各位神人幾個問題
1.閃紅燈車道一定肇責比較高,各位對此事故鑑定的肇責比看法
2.因為我並無醫院驗傷的紀錄,救護車的傷口包紮紀錄是否可做為受傷的證明?
3.受損機車的折舊賠償估算?
期望各位經驗豐富(是指見識多、知識廣)的大大們給與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