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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平臺附議:要求政府落實《交通助理人員管理辦法》,聘請足夠「交通助理人員」執行違規停車。

幫提議者宣傳一下。
附議案連結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以下為摘要內容)
台灣的交通死傷嚴重,國家應該正視。
去年2020年交通事故總件數為36萬2393件,30日內死亡人數2972人;今年2021年1-9月份統計交通事故總件數已有25萬6188件,30日內死亡2186人,受傷人數33萬9986人。

對你而言,上述是無數家庭的痛楚,還是只是冰冷的數字?

台灣交通混亂有目共睹。
原本取締違規應該是警察的工作,但因「警力不足」難以遏止交通亂象,台灣於1996年底增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過去民眾檢舉沒那麼普遍,但近年由於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加上人民對於交通安全的意識抬高,每年檢舉件數多到基層員警不堪負荷。

如果政府能有效執法,請問民眾還有需要自力救濟嗎?
民眾檢舉不是維護交通安全的終極目標,它只是一個過程而已。
限縮民眾檢舉沒關係,但政府應拿出魄力,把交通死傷「加零」當作施政首要目標。

利益與影響
利益:
交由民間企業來擴大招聘「交通助理人員」,違規取締的效率將大幅提升。車道、人行道將保持暢通,有助於落實人本交通。罰款也能增加國庫收入,有更多經費來做交通基礎建設。

影響:
人們不再能夠隨意停車,將會減少人們開車上路的意願,而步行、騎自行車的需求將會上升,有助於交通平權的推動。若人行道、自行車道都能像車道般建設完善,大眾交通運輸能順利推動,那麼台灣每年因車禍死傷的人數應會大幅減少,也能改善城市中因汽、機車排放廢氣所造成的空污問題。
2021-12-17 18:28 發佈
你這種才是正途!這才叫實際作為~

有什麼意見,有什麼不滿,有什麼建議都可以寻正常管道---去發聲去立法
去參選..去從政...去改變

比那些整天撥弄唇舌,煽起對立的有心人士好多了
我也認為以每年的交通罰鍰去聘請額外人員協助執法或者將罰鍰使用在改善道路規劃上台灣的交通不應該如此混亂,是不需額外編列預算就可達成的政府卻遲無作為。

可就我個人觀察結果是台灣人公民素養偏低,執政者如此做法得不到多數選票故不會去做,我雖贊成但感覺此提案不會被採納。
不贊成,感覺問題很多

警方代表公權力,經過政府考核,同時也受法律管理

若聘什麼「交通助理人員」,是否也有相關方式制衡?

這種專業性的工作

理應須經專業考核測驗,要有門檻,才能確保人員的素養

而不是「熱心的民眾、阿貓阿狗」「有心人士」都可以來亂

那倒還不如各路段加強監控系統、科技執法

還比較花在刀口上

不只交通方面,對社會案件也有所幫助
萬般皆沒品,唯有檢舉高~~
太空攻城車 wrote:
可就我個人觀察結果是台灣人公民素養偏低,執政者如此做法得不到多數選票故不會去做,我雖贊成但感覺此提案不會被採納。

沒關係,

總是要掙扎一下,

已附議。

錢太多沒地方花
又有油水可撈了
Star in the Sky wrote:
公共政策平臺附議:要求政府落實《交通助理人員管理辦法》,聘請足夠「交通助理人員」執行違規停車。


你知道台灣有約7萬名領國家薪水的警察嗎?
(全世界大概只有台灣要民眾檢舉維護交通秩序)

只要警察平均每人每天一件交通罰單 一年就可以有是現在2倍多2550萬件交通違規罰單

而且不用花錢請助理, 不用花額外精神去審核檢舉案, 直接開單告發
很難嗎?
警察直接開單 省錢省時省力 做警察拿薪水本來就該做的事 不是很好嗎?

不是不能做 只是要不要做的問題 (怕激起民怨? 所以讓你們狗咬狗?)
sagatgod

自己文內寫平均每人每天一件,現在被打臉就改口1/10 的警察每天開10張單,這轉彎速度真棒,呵呵。不懂公務員建制就別信口胡言,只是讓人笑話而已

2021-12-18 17:14
迷途鴉

笑死...你知道「有權責」開交通罰單的警察有多少人嗎?

2021-12-20 9:14
政府機關訂立法律卻有法不行,那立這些法案要幹什麼?
有法不行乾脆不要訂定這些法令
否則只是讓法律威嚴在人民眼中蕩然無存
這樣子台灣怎麼可能成為真正的法治國家?
而國家設立警察等執法人員卻不認真執行國家法律
那這些執法人員豈不是等同於瀆職、怠忽職守?
雖然我會附議這個提案
但我還是質疑台灣有超過7萬名警察
執行取締違停等交通法規不是警察應盡的職責嗎?
為什麼還要額外花錢聘請交通助理員?
班Q是笨球 wrote:
執行取締違停等交通法規不是警察應盡的職責嗎?
為什麼還要額外花錢聘請交通助理員?

因為警察很忙,

忙到離職率不低,

那麼就不能增加太多勤務給警察,不然只剩下爛芭樂會留下來,

厲害的就先閃人了。



另外,雖然已經講過很多次,員警勤務有分交通隊、刑大等,

勤務中心不會叫交通隊去圍槍擊要犯,

也不會叫刑大來管交通,

但就是有很多民眾不知道,

以為叫警察去開單,就會延誤重大刑案的辦案時機,

不能要求所有的民眾都懂這些,

但總是有人以為是那樣,

那麼乾脆增加交通開單員,專員專用。
班Q是笨球

台灣的警察為什麼會這麼忙,說實話,我並不了解,我以前在加拿大住過幾年,居住的那個城市人口15萬多人,而全市的騎警只有189員,但當地的治安及交通並不見紊亂,建立守法的社會很重要,居民越守法警察越輕鬆

2021-12-17 22:57
本末倒置,事故的發生不是因為沒有足夠的檢舉告發,好嗎?是人民對法治精神的不足!

處罰是最爛的行政手段。你舉發闖紅燈行為就能當下阻止闖紅燈造成事故發生嗎?正在進行中的活動是無法改變的。預防勝於治療。

國際針對安全性議題,首要目標並不是提高罰則或提高告發率。

這提議根本在浪費公帑
PCgululu

對岸的程度未必比我們好可是高壓地統治 使得對面至少在交通超級守法

2021-12-19 15:30
迷途鴉

罰的太輕也是原因之一

2021-12-20 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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