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出車禍,那時候直接被送去醫院,有個警察在我送上救護車前給我一張名片。
之後我出院後打那張名片上的電話想找當時處理的那位警察,但他同事說他不在讓我先留電話跟姓名隔天會讓他聯絡我,但他隔天也沒聯絡我。
請問我是要直接去警察局做筆錄嗎?還是要在打給當初在場的那個警察約做筆錄。
順便想請問,像我這樣車禍後直接進醫院出院後的流程需要做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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