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過期

.
2021-12-14 18:5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攻防戰 建議
你對他再不爽也沒用
因為
躲不過三寶,你也只是三寶
結案
我沒醉
我沒醉 樓主

這麼精闢!?

2021-12-14 19:32
我沒醉
我沒醉 樓主

但我已經躲了n次也總會有失誤一次的時候吧...

2021-12-14 19:33
事故鑑定出來再說吧
互告傷害也要看肇責比例,只是你有超速罰單,要0肇責應該也難。
就像你講的,等幾個月後再告。
通常傷比較重的,在協調會時相對占上風,而且看來對方的違規程度也不輕,不是嗎?
找專業的去幫忙談,氣對方是一回事,但光生氣是談不出個所以然的。對方跟你一直跳針的話是要怎麼談?
我沒醉
我沒醉 樓主

我其實很不想跟她講話,打算直接告一告讓法官判決就好。她當天態度超OX,車禍大家都不想,還用那種態度就是很難善了的感覺⋯

2021-12-15 10:24
要對方吃官司也要對方有肇責!!!!
我沒醉
我沒醉 樓主

您有看文章嗎@@? 她從頭到尾逆向騎怎麼可能沒肇責拉...

2021-12-15 19:02
左轉類型的車禍
八成以上都是未達路口中央即先行逆向搶快
這就是鬼島普遍的交通水準
我看到前方車輛 左轉前 先逆向搶快的
我一定在後面錄影檢舉
很多網友說 檢舉根本不能改善交通
各位覺得呢?
檢舉 可不可以改善交通 檢舉可不可以減少車禍
大家自己去想一想吧
我沒醉
我沒醉 樓主

最扯的是員警後來還告訴我,那個女的根本不是要在那路口左轉,她是打算在「下一個」路口轉!只是下一個路口有紅綠燈所以她早早就逆向騎!

2021-12-15 10:27
很多人車禍就喜歡拿對方態度出來,不管態度如何,車禍歸車禍,人的態度歸態度。

許多人時候因為車禍雙方都已經在不爽了,甚至有些人根本也不知道自己錯在哪,所以根本不需要去討論態度問題

車禍就是報案→做筆錄→該提告就提告→事後相關收據存根搜集→上協調→走法院

如果有保險最好是有加重,可以麻煩保險處理,大概就是這樣

你或對方的態度好壞,不會影響車禍判決的結果
我沒醉
我沒醉 樓主

你這顯然很雲啊,有過車禍的都知道態度很重要!尤其知道對方有受傷的時候態度就更重要,因為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罪啊,講白一點傷者要不要提告完全是看他的心情,那你還覺得對待對方時態度不重要嗎?

2021-12-15 10:29
本來應該是無肇責的,結果自己放炮變成超速,那負個2、3成肇責應該是跑不掉了。如果對方沒有受傷,那還可以考慮提告過失傷害逼她負責,如果都有受傷就只能告民事;

至於是否有必要等到快到6個月再提出,我是覺得沒有必要,現在就可以先去要求開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再考慮提告,這都已經是上個月的事了,如果對方當初沒有去驗傷,現在再去補驗,過這麼久了法院應該也不會承認。
我沒醉
我沒醉 樓主

我是想說如果她一個月前有驗,那我在時間快到再告讓她來不及反提告。不知道這樣可行嗎?

2021-12-15 10:31
我沒醉 wrote:
請懂這方面的大大給一點建議?

依敘述
對方沒倒, 表示對方車速並不快, 你摔的嚴重, 表示你車速快
所以對方的過失責任確實就只有"逆向"
你的過失責任, 超速未注意前方狀況, 未禮讓主幹道車輛
你們倆的肇責比例說不定你還比對方高
但是, 一般車禍若無花3000元鑑定
所謂的肇責比例都只是協調雙方同意的經驗談
你有受傷要告對方當然可以, 上法院自然就要送鑑定
你會比較划算嗎? 不見得
且就像你自己說的, 當下看似沒受傷, 不表示事後沒事
腳扭到手扭到什麼都可以掰, 有驗傷單就行
等六個月快到才告一點意義也沒有
對方若真有高人指點早就以逸待勞
學到經驗也好
非主幹道無號誌或閃黃號誌過路口
寧願多等也千萬別讓四輪停下來讓你
你該慶幸沒被右方過來的汽車夾殺
我沒醉
我沒醉 樓主

我是怕她想等我告她才反告我,所以想說等時間快到再告讓她收到通知時已來不及?

2021-12-15 10:37
我沒醉
我沒醉 樓主

至於未禮讓主幹道,請問她騎逆向的,這樣路權也算她的嗎?這個我比較不瞭解煩請解惑謝謝

2021-12-15 11:19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