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者理直氣壯、講話大聲, 這不奇怪, 反正這社會不要臉的人很多。 但是政府竟然附和違規者, 修法討好違規者, 限制違規檢舉, 看來這個政府的水準, 和違規者是不相上下的。 臺灣交通事故每年死亡大約3000人, 政府無感,不想辦法解決, 警察執法態度消極, 路上到處都是交通違規, 還不讓人民檢舉, 這政府真是沒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