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版上的專業大大們,這個能用什麼條例檢舉嗎?能糾正違規者的觀念是很重要的! 按這裡檢視網頁 補充一下資訊好了,外側車道非施工哦 基隆路地下道(信義路-松隆路)平日17-19時外側車道管制禁止併入基隆路平面車道 重點: 屆時行駛基隆路主地下車道車輛僅准行駛環東大道高架道路,禁止併入基隆路平面車道 新增12樓補充圖示
這個狀況算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不過樓上說的沒錯,樓主這一次如果檢舉應該不會成案。這裡的狀況是這樣:如果是平常正常狀況,內側地下道出口只有右邊車道可以匯出,而且有專用號誌管制。在樓主車道可以通行匯入上橋的時候,內側地下道出口會亮紅燈不能前進匯出到外側來的;反之內側可以匯出的時候,樓主車道亮會紅燈管制。但樓主這一次的影片可以看出,地下道出口的右車道是在臨出口前突然被封閉,而且專用號誌也沒有作用,要檢舉成案需要有更多的證據,比方說地下道入口處就有告示前方施工禁止地下道匯出平面這類的(進入地下道後裡面全線雙白線禁止變換車道)。不過我相信01駕駛開到這裡一定會非常守法的停車等到施工完畢,也不願違規跨越雙白線變換車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