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事件,可以不用看了,留個檔案)
小妹第一次被開罰單,說不禮讓行人,想了想自己被開罰單真的有點委屈,可以請大家幫我看看這樣有機會申訴嗎?謝謝!
附上影片
11月初事件, 左轉以後,警察攔住我非常兇的問我是否酒駕為何沒有禮讓行人,被警察嚇到一時說不出話,等到我理解以後(警察說「行人是從左邊來的,說我沒有距離左邊行人三公尺,可能被大柱子擋住了」),我說我要申訴,警察說你申訴罰單可能就會從1200變成2000的罰單,我很生氣警察的態度跟威脅,並且覺得自己沒有過錯,堅決申訴。
11月5號左右去申訴,說明情況表示,前面兩台摩托車都沒有禮讓右邊來的行人直接過去,而我有禮讓行人過,反而被抓。
12月6號左右收收判決,申訴失敗,警察表示行人從左邊來我並未禮讓,然而我仔細看行車記錄器,左邊並未看到任何行人啊(回憶當下我真的沒看到左邊有行人)⋯⋯能否用這一點重新申訴呢?並且我這樣有讓右邊行人過去,但是不知道是不是有三公尺,是否有錯呢?謝謝



請各位幫忙看看是否能申訴感恩不盡!因為這是二次申訴,好像要提起訴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