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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失敗!奧迪真的沒人才難怪銷售節節敗退,三好加一好!

奧迪福斯汽車公司陳姓財務部會計經理每月薪資高達14萬餘元,他以員工價155萬元購入市價341萬元的奧迪A7,被公司認定違規而降職,事後又被調職為總經理室支援專員,他拒絕報到而被公司解雇,不滿提民事訴訟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台北地方法院認為他仍持續到財務部打卡上班,奧迪福斯解雇不合法,判陳勝訴,可上訴。

陳姓會計經理2019年12月9日以員工價155萬元購入市價341萬元的奧迪A7、2020年2月5日以84萬餘元購入市價99萬餘元的福斯汽車,分別不到1個月、4天就過戶給他人,奧迪福斯公司請求陳給付違約金,法院判陳應賠償66萬餘元,案件經雙方上訴,仍在法院審理中。

陳姓會計經理主張,他2016年3月以每月薪資14萬餘元,到奧迪福斯擔任會計經理,去年4月被公司告知因轉賣員工內購車輛,違反契約,當年績效只能打40分,害他不得晉升,又在同年6月擅自將他降職為會計專員,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並寄存證信函要求公司恢復原職。

他指出,公司不顧勞資爭議調解中,去年8月再度調動他為總經理室專案支援專員,他拒絕接受,也拒絕自請離職,雙方調解不成立;未料公司同年10月通知他終止僱傭契約,要求他辦理離職手續,他再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仍不成立。

陳認為,公司逕行降職違背勞基法調職原則,又在調解期間調動職務,也違背勞資爭議處理法,且他拒絕新職位仍持續到財務部上班、提供勞務,並沒有公司所稱無正當理由不到職,認為終止僱傭關係不合法,請求確認雙方僱傭關係存在,公司應按月給付14萬餘元。

奧迪福斯抗辯,公司為回饋員工,讓員工可以用低於市價金額購買新車或二手車,但避免轉售套利、影響市場價格,限制員工不得在特定期間轉讓汽車給第三人,但陳購入後,短時間內過戶,已違反購車條款。

再者,陳兩度違反公司政策,操守已有瑕疵,公司無法將財務會計交給他,因此調整陳的職務為專員,但薪資福利不變;又考量經營需要調職為專案支援專員,勞務地點為同一辦公大樓,沒有任何不利的變更。

陳拒絕接新職,公司多次要求陳到新職位工作,並告知未赴新職報到會視為曠工,但陳置之不理,公司不得已終止雙方契約,解雇合法。

法官認為,陳因違反公司政策而被降職、調職,奧迪福斯沒有違背勞基法調職原則,或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奧迪福斯雖認為陳拒絕至新職務報到視為曠工,但陳去年8月31日至10月6日仍持續按時到財務部打卡上下班,持續處理財務會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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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台低於市價150多萬還算有肉吃,第二台低於市價15萬這樣的便宜也要佔,會計經理果然精打細算把自己當作二手車行在經營了,而且熟知勞基法規定,公司把降職未報到視為曠職,明顯理虧,把人逼走有很多種方法,奧迪公司真的沒人才難怪銷售節節敗退,三好加一好,支持特斯拉,etron吃大便
2021-12-03 8:3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奧迪 人才
小保羅155 wrote:
陳姓會計經理2019年12月9日以員工價155萬元購入市價341萬元的奧迪A7、2020年2月5日以84萬餘元購入市價99萬餘元的福斯汽車,分別不到1個月、4天就過戶給他人,奧迪福斯公司請求陳給付違約金,法院判陳應賠償66萬餘元,案件經雙方上訴,仍在法院審理中


我們公司內部也有「員工販售」的產品(不是汽車)
購買前要簽切結書,不可以轉賣

只要查到金流、甚至從中賺了一筆,公司勝訴的機會應該不小
暴走浣熊

員購合約如果有不得轉讓,應該會有刑法第342條:背信罪的問題~!!

2021-12-03 13:51
Hi派

跟背信無關,應該是詐欺。

2021-12-04 10:58
這家車廠是沒有聘法務或是請律師當法律顧問喔?連處理員工違規的問題也會違反勞基法,明明員工有明確的違規事實要懲處卻搞到自己敗訴。
escudolin

勞動事件法去年初上路 , 所以處理勞資爭議一定要很小心 , 目前法令還是偏向勞方有利的解釋 , 奧廸公司對員工違規已處分降職 , 事後如為了逼退勞工不斷的調職,依法變更工作內容應該要勞資協議 才行

2021-12-03 10:12
aa11zzxx

公司規定就只有考績40分,後續的降職調職是公司沒有規定而且違反勞基法的事。

2021-12-03 12:09
是人才啊,本來就是這樣操作了

只是就結果論來說...被發現失敗收場而已
小保羅155 wrote:
奧迪福斯汽車公司陳姓(恕刪)

小保羅155 wrote:
三好加一好,支持特斯拉,etron吃大便


車是車
人是人

搞不懂這句的意義???
dida812

人要品德操守~ 車要品牌價值, 會計師做人失敗

2021-12-03 15:46
這太扯
這麼大的車商公司怎麼可能沒法務搞到敗訴
我覺得內幕不像記者說的那樣簡單
最好找判決書來看
路人39

不是, 打官司起碼會請律師吧? 難道請律師的錢高於賠给對手的錢?

2021-12-03 12:14
Bookwarm

台灣大公司都有法務, 但老闆要不要聽法務的建議是另一回事. 但敗訴絕對是法務的問題[^++^]

2021-12-03 14:31
奧迪沒法律顧問嗎?還是又遇到某種法官?說真的應該可以告其他的吧?例如違反契約解雇?
我在國外外商待過, 老外公私分明,

雇用前就一份幾十頁規定要你看完簽名.

任何違規就可解雇.

某員工拿家裡照片檔案用公司彩色印表機列印

被發現當場開除.
Ja100cky

合約精神 奧迪這件 不知道有沒有簽相關合約

2021-12-03 12:06
Hi派

任何違規就可解雇.? 你當依法要送勞政單位備查的勞工工作規則是廢文?

2021-12-04 11:00
小保羅155 wrote:
陳姓會計經理2019年12月9日以員工價155萬元購入市價341萬元的奧迪A7、2020年2月5日以84萬餘元購入市價99萬餘元的福斯汽車,分別不到1個月、4天就過戶給他人,奧迪福斯公司請求陳給付違約金,法院判陳應賠償66萬餘元,案件經雙方上訴,仍在法院審理中。



天啊......A7是賣一台賺一台的概念。



Red Bull Racing Honda
yuanchih

為了尊榮感是應該多付點銀兩。

2021-12-03 14:41
浦燒肉丸子

所以根本不是關稅的問題...到現在還是一堆人傻傻的關稅關稅...

2021-12-03 17:39
是奧迪太信任員工還是公司內控有問題
既然給員工購車這麼大的優惠卻又不簽禁止短期轉讓合約
被員工鑽漏洞也是剛好而已吧
aa11zzxx

這種東西都是幾年才限購一輛,有些還有附帶條件,例如年終或購車優惠二選一。

2021-12-03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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