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60130chen wrote:明明就一台機車,停機(恕刪) 如果拍攝地點是台北市的話是舊法規的機車停車格左是修正過的寬度 右為舊法規jer71134 wrote: 為Joymax Z長2190MM寬760MM高1450MM軸距1546反正台北市未來新劃的路邊機車格都會是這大小2000MM X 700MM看你黃紅牌一車一格進不停的進去這大小連GTS 300都會超標
jer71134 wrote:考過駕照的人應該知道停公有機車是不能遮住車牌,外加附上別張照片 黃牌是屬於300cc以上已經屬於汽車不屬於機車,不然之前新聞報導說黃紅牌可以停停車格,那這樣我們白牌的人是不是照黃牌的意思想是不是連汽車格都可以停? 所有的機車,都是汽車的一種也就是你家的四輪怎麼開,機車就也是怎麼騎,機車騎在車道正中間,理所當然!;同樣的,你家的四輪怎麼停,機車就也是怎麼停這麼愛檢討紅黃牌的話,要不要也檢討一下四輪白牌?
smax155 wrote:重機停車可以遮車牌?? , 當然可以白的黃的紅的 , 都可以在靜止狀態用東西把車子蓋住蓋多大 , 蓋那 , 蓋什麼材質都可以 , 都不違法 我用手掀一下看車牌也不違法,因這台跟我的車長得很像,跟我朋友或是親友失竊的車很像,我看一下車牌確認除非停在私人地上,停在公家道路與停車格,遮車牌算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