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賠償要有精神科的醫師證明哦若對方可以舉證因此次車禍造成什麼精神方面的傷害導致要看精神科就可以申請精神賠償不是這樣喊喊口號就要賠錢一天一萬他拿得出他日薪證明證明一日收入有一萬再說吧很明顯對方把你當盤子在敲
精神賠償???這算是另一種的賠償嗎?那也可以選擇用另一種的賠償方法嗎?用燒的怎麼樣?以上玩笑開完了,講正事,其實還是建議車子要保車體險(丙)+意外險,像這種的,就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報警出險後,委託保險公司處理後續狀況,保險公司會照步序處理,滿山遍野的要價,叫他跟保險公司講阿!(笑)
以台灣目前的法律,要體傷才會有精神賠償;單純的財損(物品損傷)是沒有精神賠償的,而且車還有折舊問題,如果更換零件,還要依年份打折價格,只有工資不會打折;財損有保險就丟給保險處理,沒有就不用理他,看要不要約去調解會調解,不要就等告好了,光等開庭就先磨死他~致少半年以上~~然後約1.5年會一審判決,判決不喜歡你可以再提上訴,基本上一個民事案件可以耗時3~6年,民事官司,告人的要先付訴訟保證金,大約是求償金額的10%左右,輸的人要付這筆錢,以你這情況,頂多也就5萬上下,調解的話應該在1萬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