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hurD wrote:是關於車禍估價單的問題,想請問各位估價單這樣合理嗎?若不合理該如何處理? 原廠估價單,除非是換到不相干的地方,不然無解頂多是要求零件折舊(工資不能)你覺得不合理就到調解委員會談談不攏就讓他告而已
lordkon wrote:車主要求恢復原狀即可 沒什麼要求恢復原狀的問題,任何東西都是有價的,要求恢復原狀,那人命也可以這樣講了,因為不可能所以有所謂折舊及價格的估算,所謂東西壞掉恢復原狀是個可笑得說法,法院判決還是會依據該物品殘值給一個價格賠償,因為恢復原狀是物理上不可能完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