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taeyeon wrote:如題新聞預估重機騎士(恕刪) 還是支持阿, 雖然我一直覺得二輪猴子不比四輪三寶少但該要有的路權還是要有只要交通裁決單位和法院之後都能以路權來判肇責不要再以傷者為大來判就可以
從來都不是跟不跟得上車流的問題上面那台都騎到300了還不是不能上國道也不管你飄不飄 你們糾結的點都錯了只要能夠騎到時速80就該有資格可以上國道如果汽車蓄意逼車撞了機車、就該以加重殺人罪論處至少在日本、法規就是這麼規定、台灣抄襲抄只抄一半還發揚光大~ 50cc的機車兩段式左轉變成250cc機車比汽車更弱勢、本就應該是法規上面該保護的對象台灣的法規反而是政府帶頭排擠歧視機車?台灣四輪族對機車對待彷彿就像印度人歧視女性那樣的刻在基因裡至於飄不飄 超不超的過 ,是車主的問題會怕你可以選擇騎大台的車上 、或是提早離開高速公路只要想要上就能上 ,這才是所謂的路權在國外就是如此難道說老太太走路太慢跟不上年輕人跟小孩就要立法禁止70歲以上老人過馬路嗎
我覺得也不用限制什麼,開不開放什麼。個人敢不敢,有沒有勇氣的問題吧。相信台灣國道的素養就騎,覺得自己技術沒問題的就騎。只是發生事情終究是要自己承擔的,肉包鐵是不變的事實。國外的駕駛素養、國外的駕駛環境跟台灣不同。既然已知道還是想去做,那代表已做好準備,就沒什麼好攔阻的。若是開放後,一年好幾百人因為騎重機喪命於國道,重機騎士自然而然就打消上國道的念頭,認命在台灣就是不適合。我覺得不用去製造四輪、兩輪的對立,直接依事實讓大家判斷不就得了~個人見解 不筆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