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posin wrote:凡事依法行事(都罰20(恕刪) [雪山隧道慢速車示警系統雖不作為執法取締使用,...]......所以開罰是 0 次 !!!!!!只有派警察在此處測速,才能開單的。不然有人會甘心被罰20次不上新聞的嗎。沒有開罰,都不能叫違規,這標題需要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