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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車阻塞交通,警察跑來壓到腳,判10天不算重?警告肇事逃逸!

讓車阻塞交通,警察跑來壓到腳,判10天不算重?警告肇事逃逸!
2021-10-31 13:09 發佈
這案例應該要走車禍事件跑
不過最後就算被判定 0肇責
但對方有受傷,還是會被告 過失傷害
這法條真的要修一下。
官啊

告恐嚇、肇事逃逸太low,直接告謀殺比較high
打官司打輸了
就改找民代, PO網製造輿論公審?
還真是呵呵呵
路人39 wrote:
打官司打輸了就改找民(恕刪)
被判拘役的罪是"過失傷害",那位警察還告他肇事逃逸但沒有成罪,過失傷害如果沒有成功和解幾乎都會被判有罪,但整件事的起源都是因為那位警察自己挑事,而且堅持不和民眾和解,民眾才會被判刑,這上法院也沒用啊,當然要找民代申訴,至少要讓這種低素質的警察得到相對應的懲罰,不然你我以後在路上看到警察都要閃遠遠的避免被找麻煩,要是這種情況持續下去,走在路上莫名就被警察找麻煩,台灣民眾不是整天都活在恐懼底下?

所以找民代申訴並沒有錯,懂嗎?
路人39

我有說找民代有錯嗎?你也真是呵呵呵~~[偷笑]

2021-10-31 22:19
灰狼01

刪..刪...刪...刪...刪...刪...刪

2021-11-01 11:58
法律真的有問題啊!
只要警察堅持不和解就一定有罪
我就被判拘役35天 最後只能當做被政府搶劫了😭
法官的想法 常常與一般大眾的看法不一樣
所以才會有 恐龍 這名詞
edgar!!!

因為台灣人都情理法,所以才會有那麼多孝子

2021-11-02 14:43
小保羅155 wrote:
讓車阻塞交通,警察跑(恕刪)


當事警察好像有很多類似的案子??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刪..刪...刪...刪...刪...刪...刪
沒有同理心,整天想著選總統,開FB,...

這我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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