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違規駕駛舉發它車違規(法律盲點?)

1. 被檢舉車輛由外側車道旁建物停車場巷子出來(三線道已確認外側車道無車可安全匯入該外側車道)
2. 被檢舉車輛車身一半已轉灣完成進入該外側車道,此時檢舉車輛由中線於雙白線位置突然切至外線,差點撞上
3. 檢舉車輛在紅綠燈號誌前雙白線位置突然由中線切換至外線(檢舉照片可明顯看出停等在雙白線中央)
4. 已與開單員警陳述當時事發情況, 警方無奈表示接獲民眾檢舉僅能就其所提供影像製單告發,
(該影像故意剪除檢舉車輛由中線於雙白線位置突然切至外線亦嚇到外線, 雙方剎停對峙數秒處 )
5. 對於[檢舉車輛本身違法時卻檢舉他人違法]之情影, ,除有明確影像可供製單否則恕難處理(警方說: 法院認證)

事發地點: 科學園區新安路與工業東二路口
P.S 被檢舉車輛僅守開車轉灣一定打方向燈(99%)也絕不闖紅燈, 事發當天被舉發車輛驚嚇到恕氣沖腦,疏忽了方向燈,結果被該車舉發42條
違規駕駛舉發它車違規(法律盲點?)
違規駕駛舉發它車違規(法律盲點?)
2021-10-25 14:33 發佈
racer_k wrote:
P.S 被檢舉車輛僅守開車轉灣一定打方向燈(99%)也絕不闖紅燈, 事發當天被舉發車輛驚嚇到恕氣沖腦,疏忽了方向燈,結果被該車舉發42條


被開就被開了,不需要把違規合理化,另外下次要記得安裝後方行車紀錄器來反檢舉吧
racer_k wrote:
P.S 被檢舉車輛僅守開車轉灣一定打方向燈(99%)也絕不闖紅燈, 事發當天被舉發車輛驚嚇到恕氣沖腦,疏忽了方向燈,結果被該車舉發42條


沒拍到別人違規就認了吧, 還能怎樣
另外建議之後改搭公車, 不然恕氣沖腦下忘了打方向燈, 下次恕氣沖腦說不定會闖紅燈
警方遵守依法行政的規定,
證據到哪裡,
就處理到哪裡,
被檢舉的駕駛所說的內容,
警方沒有看到證據,
沒有辦法依法辦理,
合法合理。
racer_k wrote:
1. 被檢舉車輛由外(恕刪)


它跨越雙白線為什麼你不檢舉它
LearnRPG

估計是沒有後行車紀錄器

2021-10-25 17:53
忘記打方向燈?

怎不會忘記吃飯?

好好笑。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受到驚嚇跟惱怒就忘記打方向燈~~~
違規一定要找藉口?
以我的經驗大多是直行車會被轉彎車嚇到,轉彎車會被嚇到一定是未注意直行車動向才會在轉彎過程被嚇到。
我比較相信因為轉彎不禮讓直行的對方,對方才會故意檢舉你未打方向燈。
隔壁的小姐姐 wrote:
被開就被開了,不需要(恕刪)

you r right !
這條雙白線長度在紅燈時不超越機車停等區仍有3~4台的長度
"安裝後方行車紀錄器來反檢舉吧" Law In Shit !
我還是比較認同 經國先生時期的社會氛圍,
tonto135 wrote:
受到驚嚇跟惱怒就忘記(恕刪)

汝之智堪慮也!
racer_k wrote:
汝之智堪慮也!(恕刪)

你這樣子回文,
我真有理由相信,
對方直行車是被你嚇到,才會故意檢舉你未打方向燈。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