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滿意度調查 市長吊車尾了,還不快開放重機上國道增加年輕人選票......成為台灣首例模範城市,順便解決重機停車問題
1.公家機關 重型機車可自行決定 要停汽車或機車格
2.強制規定現有民營停車場須設立標語 "重型機車可自行選擇性停機車或汽車格~ 若沒有標語,經民眾檢舉~由公家機關發函限制一週內改善,若仍未改善停業一個月
3.建議停車業者使用後牌偵測,使用前車牌辨識業者須同時增設可手動輸入號碼設備,以解決辨識困難因素
4.立法加重 強制移動已停車汽車格之重機者 視為移動破壞權力~ 需罰款3-6千元 並強制 上課~~(上課內容重機停車辦法與規定以及 移動他人車輛之道德)
5.刑法逼車行為一成立 初犯6個月以上2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得役課罰金
6.北市機車停車費計算 路外停車累積1次 10元 2次10元 3次20 4次20 5次40 6天40 7次 50 最大超過7次都算50 同一天不相同位置都會累計一次 以上次數7天後重置
a778875799 wrote:
天下滿意度調查 市長吊車尾了,還不快開放重機上國道增加年輕人選票......成為台灣首例模範城市,順便解決重機停車問題
1.公家機關 重型機車可自行決定 要停汽車或機車格
2.強制規定現有民營停車場須設立標語 "重型機車可自行選擇性停機車或汽車格~ 若沒有標語,經民眾檢舉~由公家機關發函限制一週內改善,若仍未改善停業一個月
3.建議停車業者使用後牌偵測,使用前車牌辨識業者須同時增設可手動輸入號碼設備,以解決辨識困難因素
4.立法加重 強制移動已停車汽車格之重機者 視為移動破壞權力~ 需罰款3-6千元 並強制 上課~~(上課內容重機停車辦法與規定以及 移動他人車輛之道德)
5.刑法逼車行為一成立 初犯6個月以上2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得役課罰金
6.北市機車停車費計算 路外停車累積1次 10元 2次10元 3次20 4次20 5次40 6天40 7次 50 最大超過7次都算50 同一天不相同位置都會累計一次 以上次數7天後重置
停車的點我蠻認同
體積明明不大的一台車
卻要跟汽車停同一種格子
當然我知道重機可以多車停一格
但這種機會不多
還不如開放讓重機停機車格
一來讓汽車好停
二來重機也好找車位
比竟重機追根究柢它還是"摩托車"
體積小的優勢就擺在那
當然體積大的也是有
但不佔多數
逼車說白了就是蓄意謀殺
現行法規真的罰太輕
應該要抓去關一關
Four wheels move the body,Two wheels move the 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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