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我上個月在學校門口人行道行走時,被一台在停車場出口倒車的汽車撞到。
(你沒看錯!沒錯,明明有一個大大的⛔️
剛好被女行人擋住)
這個人他把出口看成入口,開進去才發現開錯,所以才倒車出來⋯


我被撞到的當下,就趕緊敲車窗說我被你們撞到了,結果車主一直否認說沒有,還急著說有事情要離開,於是我趕緊報警!
等警察來的過程中,對我的態度非常之差,說了一些話,例如:「所以咧?」
「我們沒看到啊」
「我們很慢得倒車,還打開車窗看外面」
「人非聖人嘛」
「我們都自己人啦」
「汽車有死角,我們不是故意的」
「我們等一下要過保,我留電話給你,我趕著去過保」
(重點是這句話講超多次,警察來後還繼續問警察能不能先走,警察聽到也傻眼)
「我們桃園來的,不知道這裡是停車場出口啦,所以才倒車出去」
說了這麼多讓人傻眼的話,車主在現場等警察來的時候還在那邊看佛經⋯????
總之雖然我沒有明顯皮肉傷,但保險起見,還是填寫完當事人登記聯單以作後續處理。
後來當天晚上被撞的地方就瘀青了,所以有去看診並開診斷證明。
直到今天!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了!
如下,

我是行人,無肇責。
想請教這樣的狀況,我求償多少算合理呢?
5000元會很過分嗎?或者是你們的話,會怎麼做呢?
因為考量到對方這段期間一聲問候,一通電話都沒有,沒感受到對方的誠意與關心。
而且事發後,走在路上也隨時怕被車撞⋯膽戰心驚的
畢竟在人行道都被撞了,我還能放心嗎🥲
若是你們,你們會怎麼後續處理呢?
希望大家能多提出建議,我第一次發生這種車禍實在很傷腦筋😵💫感謝大家!
最後小小提醒大家,千萬不要騎機車在人行道上呀,真的很危險‼️
不要為了一時方便,直接騎車上人行道,還亂停;或者要停車時,記得用牽的到停車格,保護自己,也保護行人。




























































































